第1611章 吃不了苦的葛氏(第3頁)

 “如今夫君給婆母帶來的榮耀都是他用命換來的,就算是皇親國戚又如何,這些州同知這些地方官兵不也想對付就對付,婆母但凡能想清楚,也不會給我夫君帶來這麼大的麻煩。”

 李三娘說完這番話,拿著金簪去村裡換吃的了。

 在這破舊的小院子裡,不管吃住都得要錢,村民們純樸,雖說收的錢不多,但是想要吃好的,除了獵戶家能弄到,普通村民哪能天天吃肉。

 葛氏住到小破院裡就不再出門去,她不是怕李三娘麻煩遭歹人惦記,而是她瞧不起這些貧苦的村民,出了小院便是髒亂。

 這會兒葛氏坐在四腿不平的竹椅上,看著一隻腿用石子墊著的地方,心情很是複雜。

 所以兒子的這一次劫難是自己帶來的麼?

 葛氏仔細想想這幾個月裡,有人教她怎麼偷兒子的令符,有人教她怎麼運送礦石,而藉著損耗高的理由,她用這些礦石賺到了錢,購置了大量的田產鋪子。

 可是這一切都來得太過順利,而且所有的利益都是自己的,別人為何要努力替她奔波?

 葛氏活到這一把年紀,心頭還是知道的,身邊除了趙嬤嬤,其他人都是有利可圖的下人,她並不喜歡。

 細想起來,葛氏也有些後悔起來,初來鳳翔府,她是不願意的,她愛住京城,她的夫君一生在平江府做官,一輩子的希望就是回京城去,葛氏也是如此。

 以前盼著丈夫升官了一同回京城去,後來和離了,跟著大女兒,終於有了機會回京城去,而且還住在人人敬著的賢王府。

 可是她大女兒突然要出京城回鄉祭祖,將她送來了鳳翔府,葛氏哪能甘心呢,而她這個兒子與丈夫簡直是兩種性格的人,不善交際,不與地方官員交往,更是處處節儉摳門,這日子哪是一方知州該過的日子。

 葛氏看慣了京都的繁華,自是不甘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