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哥廢柴 作品

第328章 更役改革(第2頁)

 本來獻費就是漢桓帝開始徵收的,並且定為每年的固定項目,而獻費收取則不歸公,而是獻給皇帝個人享用。

 捐費則是臨時加徵,捐費用於宮城失修、宮殿遭遇火災、修建新行宮,其數額不定,偶爾皇帝還會以祭天祭神為藉口,向官吏百姓強加徵收。

 而趙雲將捐獻定為公益,屬於你情我願的捐獻,雖然也會有名目,但絕對不會強求,隨個人自願捐獻,不捐半銖錢也不會犯任何法規。

 趙雲拿過另一份文件繼續說道“關於更役與徭役也要做出改制,之前舊制也全部都廢除。原舊制凡男子十五歲以上至五十五歲以下,每年需服縣卒一個月,今生需服正卒三年及戍卒每年三日,將以上三者合併計日,若是能活到五十五高齡,則需服各類更役二千四一十六日,摺合六年半的時間。試問人生在世有幾何,娶妻生子耕作勞動,還需要服耕役六年半,若是漢廷有大型工程需要徵徭役,那人生還有何樂趣,一生窮困潦倒食不果腹,給人當牛做馬,那還有做人的半樣子!所以本侯決定,從此不再應徵朝廷的任何遙役,並且將更役縮短改制。但凡男子十五歲至五十歲,今生僅需服縣卒、正卒、戍卒合計一千七百日。在鎮東軍服滿三年,計為一千四百日,此定為戍卒行列,而且是從正卒中選優者加入。若是在郡國兵中服滿三年計為一千兩日,此項則是定為必須服之,凡服過縣卒三個月,便可申請服正卒郡國兵,剩餘日數則在縣卒執行,服縣卒時也是每年一個月三十天計數,當然若是有人願意,也可以一次性服役完全,凡是傷殘智弱者可免。”

 三年是一千零九十六天,若是服戍卒滿三年計一千四百,男子則會省去三百零四天,若是男子已服過正卒一年,之後又服三年戍卒,男子今生將不必再服任何更役,甚至服役數溢出,還會有額外獎勵或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