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法銜警銜
趙雲接著補充道:“更低一級的是一級、二級和三級警士/法士,他們的警章是由一個堅固的三角盾和一至三把鋒利的劍組成,這些劍身閃爍著寒光,彷彿在訴說著它們所代表的責任和權威;而初級警員/法員則佩戴著圓形盾,並附上一到三把劍作為其警章,這既展示出他們初步具備的執法能力,又寓意著他們需要不斷磨礪自己,才能更好地履行使命;那些處於實習期的警員/法員,則僅以三把孤零零的劍作為自身的標誌,這明確無誤地表明瞭他們尚處於學習和成長的階段,仍需努力積累經驗;至於三期學員,他們被賦予了兩把劍,二期學員則只配備一把,而一期學員目前尚未獲得任何警銜,但他們都懷揣著對未來的憧憬,渴望通過不懈的奮鬥來提升自己的地位。”
然而,事實上,趙雲心中還隱藏著更多未透露的計劃。在總警監之上,他精心籌備了警帥和警將兩個更高階的職級,甚至連之前的軍銜、軍旗等細節問題也都考慮在內。不僅如此,軍隊系統中的軍級單位向上延伸,還有規模更為龐大的軍團、兵團以及極具戰略意義的聯合兵團。同樣的體系也適用於警察和武警部隊,確保整個組織架構嚴謹有序。
沮授全神貫注地傾聽著,彷彿被趙雲所說的話深深吸引,完全沉浸其中,沒有發表任何意見。這時,只見趙雲再次端起茶杯,輕啜一口後繼續說道:“遠古時期的司法系統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聖王陶皋那個時代。當時,理官們以神秘而威嚴的獬豸作為象徵,並且在衙門外設置了敢諫鼓和誹謗木,而大堂之上則擺放著驚堂木和籤令,這些都是審判官必不可少的裝備。我們這一代人應當繼承聖王的志向,因此在設計法官的法銜標誌時,我借鑑了這些元素。我選擇了獬豸、謗木、諫鼓以及籤令作為核心圖案,同時將驚堂木改稱為法錘,還增添了代表公平正義的天平!對於法官的級別劃分,我們設立了總法官、副總法官以及各級首席大法官。他們的法銜分別由一隻至三隻獬豸加上相應數量的籤令組成。而一二三級大法官的法銜則是由天平和一到三枚籤令組合而成;一二三級法官的法銜是由法錘搭配籤令;一二三級判官的法銜是諫鼓加簽令;至於其他一至五級判事,則使用謗木加簽令來表示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