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審案(第2頁)

 告示貼出的當天,城武縣頓時轟動了,立時就有人湧向刺史府和縣衙告發舉報,一些官吏欺男霸女、強買強賣的罪行也漸漸的曝露了。

 最後審訊那些糧商,這也由不得他們不認罪,在他們鋪子糧倉查出來的賑濟糧就夠他們喝一壺的。

 對這些發國難財的傢伙,王遠絕不手軟,所有的產業查封充公,將來還要讓他們勞動改造。

 隨著收繳的贓物糧食當作賑濟糧分發下去,災區的壓力頓時減輕不少,

 隨著第二批糧種分發下去,各縣修建河堤的工程暫時停工,所有民夫全部回家耕種,

 此時春耕已經有些晚了,但玉米、土豆、地瓜等除了冬季不能種植,其他時間種植都會有收成。

 隨著具衙各級官吏得到補充,王遠也就輕鬆了不少,一般的事務就交給了杜構和施萬慶,鄭敞的業務能力也在穩步提升。

 刺史府的官員缺口更大,此時不急,先緊著縣衙補充,當讓縣衙正常運作起來,刺史府先用著那些特種兵和自己的護衛。

 時間到了四月,各大家族派人來說情的陸續到了,但都被王遠擋在了門外。

 捉拿的那些官員和糧商大多是各家族的人,可見他們勾結的有多嚴重。

 也就是一開始王遠以迅雷之勢將他們拿下,並封鎖了消息,否則各家族的人早就找上門了。

 如今案件基本完結,大唐週報將消息傳開了,他們想翻案都不可能。

 王遠將他們的罪行以飛鴿傳書傳回朝廷,李二做出指示,授權王遠全權處理。

 刺史是我國古代的一種地方官職,主要職責是監察地方官員,確保他們的行為符合朝廷的政策與法律,維護皇權的威嚴?。?

 王遠決定趁著農閒,在城武縣衙開庭現場直播,舉行公審大會,也就是開堂審案。

 這天一早,城中百姓見到告示的,或聽到消息的都來到縣衙外,縣衙門口圍的水洩不通。

 “吱吱呀呀……”

 辰時一到,縣衙大門適時打開,從裡面走出一隊士兵。

 牛見寅拿出一張紙,照著大聲念道:“今日戴州刺史、王太守舉行公開審理原刺史府長史以下官吏,及城武縣縣令及以下官吏,貪沒賑濟糧、欺壓百姓、貪贓枉法等案件,允許百姓進堂旁聽,但裡面只有一百個座位,其他人只能在門外觀看,請圍觀者遵守法……法庭紀律。一,不準大聲喧譁。二不準隨意走動。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