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星 作品
第184章 分贓(第2頁)
這,也是我想要的效果。
“水姐。”
“合作愉快啊!”
地下車庫,水姐的車上。
我伸出手跟水姐握了握。
這一戰,我們收穫頗豐。
我贏光了譚志成的六千萬籌碼。
非但如此,水姐還拿下了譚志成八千萬的高利貸。
但來之前,我跟水姐講過,籌碼不論我贏了多少,都與她無關。
因為這買賣是高深的。
所以,中途我會盡可能的讓水姐多贏籌碼,贏多少都算她的,而後,譚志成的高利貸,我跟她平分!
在我輸錢的過程中,我幫過水姐一次。
還特意輸給她一把。
她一共贏得一千多萬,不到兩千的籌碼。
再加上這高利貸的一半。
足足有六千萬之多!
這自然是讓她眉開眼笑。
而接下來,自然就是分贓。
“愉快,當然愉快!”
水姐滿意的笑著,隨後從包裡掏出了一份債權轉讓合同。
在澳門大部分的高利貸,都是可以轉讓債權不需要經過借款人同意的。
因為,他們在簽署借款合同的時候,就已經簽署了附帶的條件。
但所有的債權轉讓,必須轉讓合同原件。
要債的過程也必須要有原件。
簡單的來說,這種高利貸,都是隻認合同不認人。
所以,這所有的合同的債權,都必須整體轉讓,因為原件無法進行有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