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星 作品

第184章 分贓(第2頁)

 這,也是我想要的效果。

 “水姐。”

 “合作愉快啊!”

 地下車庫,水姐的車上。

 我伸出手跟水姐握了握。

 這一戰,我們收穫頗豐。

 我贏光了譚志成的六千萬籌碼。

 非但如此,水姐還拿下了譚志成八千萬的高利貸。

 但來之前,我跟水姐講過,籌碼不論我贏了多少,都與她無關。

 因為這買賣是高深的。

 所以,中途我會盡可能的讓水姐多贏籌碼,贏多少都算她的,而後,譚志成的高利貸,我跟她平分!

 在我輸錢的過程中,我幫過水姐一次。

 還特意輸給她一把。

 她一共贏得一千多萬,不到兩千的籌碼。

 再加上這高利貸的一半。

 足足有六千萬之多!

 這自然是讓她眉開眼笑。

 而接下來,自然就是分贓。

 “愉快,當然愉快!”

 水姐滿意的笑著,隨後從包裡掏出了一份債權轉讓合同。

 在澳門大部分的高利貸,都是可以轉讓債權不需要經過借款人同意的。

 因為,他們在簽署借款合同的時候,就已經簽署了附帶的條件。

 但所有的債權轉讓,必須轉讓合同原件。

 要債的過程也必須要有原件。

 簡單的來說,這種高利貸,都是隻認合同不認人。

 所以,這所有的合同的債權,都必須整體轉讓,因為原件無法進行有效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