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這一刀,斷的肉疼(第2頁)
轉念再一想,老太太跺了跺腳,暗罵幾聲老不死的。
她戀戀不捨地從匣中又取出一錠大銀,用鉗剪剪下了一角。
加上剛才摸出的散碎銀子,一共能值五貫錢左右。
丁老太找出一塊布頭兒,把散碎銀子和那典身文書包在一起,又匆匆趕回前面。
楊沅來時雖然大致有了腹案,但具體實施下來,也是要隨機應變,隨時調整的。
這是他做危機公關時鍛練出來的基本功。
處理危機事件,本就隨時會發生事先不可測的新變化,哪有一成不變的計劃?
初來時,他想著要拿到這份買妾文書,少花一點就是一點。
待見了丁老太太,一番明裡暗裡的敲打,眼看一文錢都不用花了,心頭更是喜悅。
等到丁老太太從後邊出來,把那小包放進他掌心時,楊沅便是一呆。
從那重量,他就知道里邊有貨。
這倒好,不但一文錢沒花,他倒還多出了幾兩碎銀。
楊沅走了,揮一揮衣袖,帶著一份典身文書,還有一筆意外之財。
“富春縣天鐘山下樊實,有親生自養女兒丹娘,年登一十九歲。
為因日食無措,自願引就持契人丁正為妾,本日受得銀錢百五十貫。
本女自此聽憑銀主,如有此色及走閃出,自當跟尋送還。
倘偌風水不虞,亦是自己之命,與銀主無干。
今欲有憑,故立賣契並本女手印,一併付與銀主為照……”
有了這件東西,丹娘與其父母就沒有任何瓜葛了。
既不存在什麼監護權,也不存在什麼瞻養義務。
因為樊家是賣女為妾!
她整個人都成了別人的私產,自然也就失去了一個自由人該有的權利和義務。
而丁家這份典身文書拿回來,其父母也就沒有藉口以幫丁家綁回逃妾的理由帶她走了。
前廳裡,丁老漢還在熱情地對於吉光做著推銷。
這老漢大半輩子都圍著紙漿和紙張打轉,原本也沒有什麼花花腸子。
他一個孫子與樊家小子賭錢,逼那樊家小子還債時,樊家小子無奈之下才決定用姊姊抵債。
樊老丈……心動了。
自從見了丹孃的嬌俏模樣兒,他的魂兒就被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