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關 作品

第94章 借汝一條龍,乘風(第3頁)

 丹娘歡喜應道:“民女明白。”

 方老族長急道:“縣尊大老爺,丹娘是個未滿雙十的年少女子,如何守得住寡居的生活?再說,她一個弱女子,又如何經營得了這麼大的一處酒家?我那侄兒沒有子嗣,這產業早晚是要成為族產的,不如就讓丹娘跟老朽回湖州去,由族中公產來奉養,酒家也充入族產。”

 徐知縣乜了方老族長一眼,陰陽怪氣地道:“就憑你方家長者是非不分、少者背德逆倫的門風,你想把她接去族中奉養,本縣敢答應嗎?”

 老族長面紅耳赤,訥訥難言。

 徐知縣道:“丹娘可以打理這處酒家,但任何時候,她都無權典賣於他人。等她百年之後,這處酒家自然還是你方家的族產。”

 老族長不甘心,仗著他年紀大了,縣太爺不太可能給他上刑,便抗聲道:“那……如果她守不住寂寞,另嫁他人呢?”

 徐知縣道:“她若早晨改嫁,到了晚上,這處酒家,就屬於你方家的族產!不過……”

 徐知縣話風一轉,又道:“丹娘可是給方掌櫃的披麻戴孝,送過他最後一程的。所以,來日若寡妻再嫁,也可分得部分財產。”

 老族長顫巍巍地問道:“那……她能分得多少?”

 徐知縣道:“依我臨安行情,不得高於五千貫。”

 老族長一聽,差點兒沒背過氣去。

 那處酒家雖然位置絕佳,可攏共也就大概值個五千多貫吧。

 老族長這廂氣的說不出話來,徐知縣那邊已經笑吟吟地道:“本縣就此宣判!”

 一旁宋師爺臨時充當了書手,讓一個差役弓著身子,在他背上奮筆疾書。

 徐知縣道:“丹娘作為方老三遺孀,一日守節不嫁,便一日掌管‘水雲間’酒家。若有私下典賣產業的舉動,方氏族人可來本縣舉告,本縣自當另案處理。若丹娘守不得寂寞欲另嫁他人時,亦可與方氏族人同來本縣,由本縣主持分割財產。此判!”

 徐知縣說罷判詞,那邊宋師爺也提筆揮就。

 徐知縣滿面春風的地道:“原告被告,都過來畫押吧。”

 方老族長氣憤地用柺棍一頓地,叫道:“小老兒不服,小老兒不服啊!”

 徐知縣和和氣氣地道:“本縣的判決,就是如此了。你不服,也得畫押。畫押之後,你可持本縣的判詞,再往臨安府那邊上告。”

 方老族長一聽還有機會,把柺棍一頓,恨恨地道:“好!”

 他接過筆來,在判詞上畫了押。

 等他拿到了判詞,便向方家眾族人振臂高呼道:“跟我走,咱們去臨安府!”

 曹府尹揹負雙手,施施然地走了上來:“不必去了,本府在此,可當堂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