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零九十八章 讓他先告怎麼樣(第2頁)
“首先要讓國內將相關的法律文件準備完備,至少要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規定準備好相關文件和證據資料。”湯尼黃拿起紙和筆在上面寫起來:“至少需要包括失竊現場勘察報告、照片、警方立案報告、與案情相關的國內法律條款、啊對了,根據最近關於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新分類,政府將王處直墓公佈為文保單位的時間節點,也是政府能夠提請法律權利的根本根據。”
“啥意思?”周至有點鬧不明白。
“這裡涉及到一個利益法權的確立的問題,我這樣解釋恐怕更容易理解,如果一個建築的所有權是私人,那麼在國際法上,國家是無法作為法律主體提請對這棟建築的保護的,如果這棟建築範圍內的權屬受到了侵害,只能由所有人提請當地警方進行立案調查,如果案情涉及刑事,且涉及跨國情節,則由當地警方提請國際刑警組織,由國際刑警組織轉交調查請求給配合國,再由配合國的警方協助完成。”
“如果國家沒有宣佈王處直墓為保護單位,又會是什麼情況呢?”
“這個問題就相當複雜了。”湯尼黃皺眉道:“在很多國家會因為法律權屬主體不明,導致訴訟從一開始就進行不下去。”
“不過貴國的《文物保護法》的第五條裡,對這方面的物權規定得非常明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石窟寺屬於國家所有。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建築物、古建築、石刻、壁畫、近代現代代表性建築等不可移動文物,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屬於國家所有。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改變而改變。”
“哦……”周至和梁平易對視一眼,都對湯尼黃的業務水平感到佩服,尤其是聽到湯尼黃背出石刻壁畫屬於國家所有之後,就知道在中國的法律意義上去追訴這些文物都是沒有問題的了。
湯尼黃說道:“之所以要讓國內準備王處直墓公佈為文保單位的時間節點資料,其實也是為了呼應這一條裡的‘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這個限定條件,聲明其沒有例外,屬於國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