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從周 作品

第兩千兩百二十章 95于田(第2頁)

    而於田出產的玉料則是來源於溪流或者“冰坑”,以及在山上發現的生礦脈,這兩種料子被稱作“山流水”和山料。

    到了周至趕到北疆的時候,因為傳統“冰坑”的枯竭和塌陷,于田礦的開採日益衰落。

    因為周至收購玉料,以及李家在國內和田玉市場颳起的港人購物旋風,讓北疆政府又看到了招商引資的機會。

    於是他們對這些廢礦脈進行了採礦招標,允許外部人士進入採礦業。縣政府提出了礦山的個人承包合同,並提出了逐年簽訂,自負盈虧,自負風險的管理思路。

    不過大家都不傻,于田到現在還是貧困縣,一年十六萬的承包費用放在如今的北疆,那可不是個小數目。

    雖然各自有各自的思維方式,但是縣政府,區政府,工美,玉雕廠,甚至徐剛的爸爸和表哥夏米力,都不約而同地想到了一個喜歡掏錢的大聰明——周至。

    因為周至在北疆曾經的良好投資表現,讓他被列為了重點工作對象。

    夏米力是徐剛的表哥,之前一直在給自己老闆開車,那個老闆本身是開礦的,不過是開的銅礦和鉛鋅礦。

    但作為老闆最親近的人,夏米力對開礦這一行並不陌生。

    現在有這麼個契機,加上那老闆也支持,夏米力有點想跳出來單幹。

    不過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老闆雖然支持夏米力單幹,但是並不代表他看好採玉業,因此只答應了贊助夏米力一輛礦山上開舊了的老吉普車,算是最大支持了。

    周至去北疆的時候,徐父給周至找的司機就是夏米力,人不但熱情,還任勞任怨,處事靈活,跟周至相處得非常的愉快。

    幾方工作都不約而同地做到了周至這裡,最後周至同意由安盛基金承擔這筆投資,不過提出了幾個條件。

    首先就是投資給夏米力,由夏米力作為礦山經理與縣政府簽訂採礦合同,除了每年支付政府十六萬合同費之外,其餘開採費用和收益,都將由夏米力新成立的公司來負責。

    其次就是鑑於礦區條件過於艱苦,勘探期和開採期一年裡其實只有四個月能夠正常開工,所以周至要求將合同展期,安盛基金一次性給縣裡四十八萬,合同改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