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妖孽(第3頁)
周至板著臉,一本正經地宣讀判決書:“膠片在蠻州市委大院我么舅家裡,等到換屆結束,你和張阿姨組成新家庭之後,我才會交給你們,算是你和張阿姨的新婚賀禮。”
華玉良簡直哭笑不得,但周至現在的表演,也很符合中二少年的人設。
不知天高地厚,不知人心險惡,都以為天老大他老二……
但是這種二逼,要是再配上心思縝密,手段高明兩項特徵,你特麼……還真不好處置應對!
“那你如何跟叔叔保證,秀邦書記,他不會看到那些照片?”
“說了這麼多,華叔叔到現在還不相信我的能力嗎?”周至露出個意味深長的微笑:“沒關係,很快華叔叔就會知道和相信的。”
“這麼說吧,我不但能夠保證么舅看不到那些照片,我還能跟華叔叔保證,要是我在這段時間裡出了什麼壞事兒,那他一定能夠看得到。”
這小狗日的!這都已經想到了!
華玉良端起茶杯,卻發現根本沒有泡茶,只好重新放下:“你說的這些,叔叔都會認真考慮,也請你相信叔叔,給叔叔一些時間,如何?”
“嗯。”周至從包包裡取出一份試卷:“這上面有道閱讀理解,之前華廷問過我,我已經做好了,解釋也標註了,華叔叔看過後輔導他一下吧。”
“華廷其實還是很愛學習的。”
“嗯,我會的。”
“那華叔叔我走了,我們很快就會再見面的,叔叔再見!”
“再見。”
周至禮貌地告辭了,只留著華玉良在客廳裡沉思。
過了好一陣,華玉良才拿過那份捲紙,發現上面一道閱讀理解,用紅筆寫著答案和註解——
閱讀下面文言文,完成各題。
快意事做不得
神宗時,以陝西用兵失利,內批出令①斬一漕官②。明日,宰相蔡確奏事。上曰:“昨日批出斬某人,今已行否?”確曰:“方欲奏知。”上曰:“此人何疑?”確曰:“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上沉吟久之,曰:“可與刺面③,配遠惡處。”門下侍郎章惇曰:“如此,即不若殺之。”上曰:“何故?”曰:“士可殺,不可辱。”上聲色俱厲,曰:“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惇曰:“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選自高文虎《蓼花洲閒錄》,有刪改)
(注)①內批出令:皇宮下令。②漕官:管糧草運輸的官員。
……
聽了周至的勸解,華玉良發現自家兒子身上問題的確有些嚴重,這樣輔導一下,除了加強學習,似乎還真能增進父子感情,算是個不錯的方法。
看著看著……華玉良突然愣了一下,緊跟著明白了過來。
這小狗日的哪裡是那個意思!
這篇文章,就不是留給兒子看的。
這分明是留給娃兒他老子看的!
直到現在,華玉良才將周至當做了真正平等的人物來看待。
這娃的心思……太特麼妖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