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591章 感情本來就不該欺騙(第2頁)
【誰讓當初不是入贅呢,如果是入贅,女方給男方承諾了某些東西,婚後卻變了,男方就不能生氣了嗎】
【雙方結婚都是建議在一定條件和感情之上的,你可以沒有條件,只要對方願意,這樣的婚姻隨處可見,也可以很幸福,前提是不能欺騙,如果他婚前告知房產不是自己的,只要女方願意嫁,女方就沒有秋後算賬的理由,誰讓他騙人呢,我不知你是男士還是女士,你結婚之前住的房子如果不是你的,你會不會給另一半講那是你的房子】
【很正常。我給兒子買的婚房也是我們的名字。到時如果女方嫌棄,出個首付,再買一套,他們自己還房貸,愛寫誰名字就寫誰名字】
【你這麼打算是沒錯。但是得結婚前說清楚】
【說得著嗎?自己花錢買的房子,還得跟一個未知的人解釋,懂點道理的人都不會問,人家買房時女方說不一定還沒出生呢】
【這個樓主的意思應該是他們夫妻還房貸了,這種情況說不說都無所謂了。若是他們夫妻出的首付房產證寫的他們的名字,房貸以後還是兒子兒媳還的話,還是必須要提前說清楚的。畢竟要是婚後兒媳才知道除了顧小家還要給公公婆婆還房貸會容易滋生矛盾的】
【是的呀。我就是這個意思,想當初我給我哥介紹女朋友,我連我哥貸款欠多少年,每個月還多少,公積金能抵多少,他大概工資有多少,我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本來相親就是奔著對方條件去的,你不說清楚,不是騙婚是什麼】
【我是以男方的角度說出我的看法,我自己也做到了。不至於你說的騙婚,順便再說一句,你如果一開始就覺得女的跟你相親認識結婚就是來騙財的,那麼你的婚姻從一開始就錯了】
【就是我當初跟男友在一起就是看中他的工作是警察 不然也不會跟他在一起 我們雖然不是相親。感情本來就不該欺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