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中雨叔 作品
第648章 電工違規操作,怨得了別人?(第3頁)
【以前國營廠規定,一定要有一個人看守電閘,後來私營企業簡化了,掛個牌,現在更牛逼,啥都沒有了】
【安全法規定:臨時用電、爆破、吊裝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都要專人監護!北京這邊做的很好,可是別的地區監管力度就差很多了。安全法規定:臨時用電、爆破、吊裝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都要專人監護!北京這邊做的很好,可是別的地區監管力度就差很多了。】
【老師傅教過我們,修大型設備沒人看總閘的情況下,接跟短連接線,不管崩壞啥總比蹦沒自己強】
【同情家屬的同時亦質疑該電工是否真電工?如須維修,落閘時一定掛牌寫明電工工作,不可合閘,如重要線路還要派人專門看護,如此低級錯誤怎麼會犯的呢!】
【酒店出在管理上,應該有一半責任! 從流程上說,要下維修工單,因為是特種作業,上面要有詳細的步驟,這是事先要作好的各類別,並非臨時做文檔! 在維修當天,酒店需要出具體通知,告知所有員工,維修時間內,非維修相關人員不得靠近維修作業設備設施,特別是不得私自動相關電氣設備設施!並且在相關設備設施處旋轉警示維修,而且還要在關鍵設備設施上使用技術手段以保證意外安全! 維修完要確定後下發通知至少電話明確! 所以特種作業的相關安全流程確實必要!酒店承擔一半以上責任是不冤的。】
【維修斷電為什麼不把線摘掉,或把開關鎖定,現在空開都有防合功能】
【自制短接線一根,鱷魚夾,末端打個環,開工之前分別接在ABC三相上,環套在開關上,防止修完後沒取下短接裝置造成放炮,顯然,這個走的電工是違章作業,可能連證都沒有,從事電工工作20年,被人合閘4次,都是成功避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