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口頭約定(第3頁)

 【房東可以終止合同,只要把合理的賠償支付了就可以啊。】

 【我有一年租的房也是 中介自己帶鑰匙 開我們得門 我們還在休息 還讓我們讓開她拍照】

 【這要美國房東強制入戶,很容易被叭叭,吃花生米!合同期,租戶就是第一的!賠償租客違約金不就解決問題】

 【這鳥房東,捨不得賠點錢給租客,玩兩手準備,怕萬一房子沒賣掉,錢又賠掉了】

 【如果真的急,就在同小區幫人家看好房子一起協助租下來,賠一個月租金,另外找人幫其搬家。幾天就可以搞定】

 【租期範圍,房東哪有使用權,規定簡單一點,就沒那麼多糾紛,除非補償】

 【退房租和押金估計也就幾千塊,為啥不用幾千塊成本交換幾十萬上百萬】

 【其實這個是可以協商的,房東留夠時間讓租客搬家,但租客也允許房東帶人來看房。】

 【看合同的,如果合同簽了一年,那麼一年後到期才能還房給房東,如果沒有籤那麼最遲一個星期要搬走。一般這種房子一定簽了合同,所以房東必須補償租客】

 【著急就賠償租客一個月房租,讓租客儘快搬走,租賃時期租客不配合你是他的權力】

 【當房東收下租金的時候,已經開始了有交易了,所以不是口頭約定】

 【房東就是即想快速把房子賣掉,又不願意承擔賣房期間房子空置的損失。既然已經把賣房提上了日程,那就不該把房子租出去。租客已經租下了房子那就對房子擁有使用權,自然包括自己的隱私權!】

 【簡單。假設房東買來這房子5年了,與租客的租約是1年,房子賣出去可以賺50萬。那麼把賺利潤的五分之一給租客,租客今天就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