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0章 交強險

【法律規定車拖走一般扣二十天,傷者不配合最多兩個月配合上午拖走下午提車定損親身經歷】

 【非常正確,就是讓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人家沒有必要跟你道歉,也更沒有必要給你打電話。】

 【交通事故,又不是司機故意為之。只是對方有足夠的保險,就是負責任的】

 【不探望,不墊付這是交警視頻普法時候說的。探望和墊付是有危險的。家屬正在悲傷中,衝動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變成刑事案件。墊付也同樣有風險,比如你墊付五萬,保險公司作為第三方賠給你五萬,最後醫療費花了6萬,剩下那四萬你覺得病人家屬會同意給你嗎?這就是血淋淋的教訓後才出來的經驗,雖然不夠溫暖但是避免後期事態升級的理性手段。】

 【那如果剛碰撞,對方家屬非要你一起去醫院呢。】

 【送到醫院是本分,但在醫院花錢的票據都得自己拿著,最後保險公司會賠】

 【交通事故千萬不要探望,墊付,打電話,對方會毫無底線得寸進尺,有保險公司就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