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行有行規:玉不過手,金不離目!(第3頁)
“一定要記住:玉不過手,金不離目!”
“好吧?”
小姐姐店員趕緊點點頭。
吉蛻也是若有所思。
【人氣+1……】
【人氣+1……】
直播間那邊。
網友們憋不住了。
紛紛評論起來。
【我猜,那玉已經斷了吧?】
【臥槽,一語驚醒夢中人啊!/強/】
【謹防小人,更防淫婦】
【老話沒錯,行話有理。玉不過手,金不離目,玉若過手,稍有交接不慎,一旦落地,輕則裂,重則斷,惹來是非;金不能離目,否則有掉包之嫌】
【讓她拿著,服務員把手背後面,就用眼睛看。行不行?】
【明白了,是不是如果工作人員用手一接,顧客一鬆手掉地上摔零碎了,是要賠錢滴,對嗎?】
【這屬於詐騙不?緬北玩玉的也升級了?】
【零幾年在外地打工時看到過這種事 警察來了也說不清……記住不要接手拿過來!!!放托盤!!】
【碰瓷無處不在】
【這樣做很對的,以防碰瓷的人,有些玉石,翡翠本身就有問題,你要用手接,說不清楚了】
【這女人不地道/菜刀/】
【嗯,玉無價呀,這最容易訛人,到玉器店想訛人,你沒有那麼大的本事】
【行業這種規定根本上就是錯誤!我如果是賣玉的,根本沒有義務幫別人看玉好不好!是真是假就是知道了也不說,根本不會看的!】
【玉以及各種石頭的水太深,才能坑死人,不懂不買!!!旅遊為什麼經常導遊領著去玉器店???】
【只要堅持不把玉放到托盤裡,那就是有貓膩。更不要讓對方抓到你的手】
【現在都有監控探頭,老把戲沒市場了】
【老話講的對,以前街上打金手鐲的,把我們的真首飾放混水裡,出來的一定是有問題的,不知坑了多少人】
【金子和玉在我的眼裡一文不值!一一貧窮人說法!/笑哭/笑哭/】
【為什麼讓她走,不把她抓住?這個女流氓!】
【對於這樣的潑婦就是時刻提高警惕!謹防詐騙!】
【這也太老套了吧,估計這樣子的墳頭草都要長到兩米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