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那我用行車記錄儀是不是得判死刑?(第2頁)
【以後旅遊景區都不能拍照錄影,周圍全是人】
【這女的說他在錄她,而這個男的卻一直沒有反駁,只是一味地想要拿回攝像機而已,正常來說沒錄就大大方方的讓別人檢查,查完東西拿回來再解決冤枉自己的事,可這個男的卻一點反抗也沒有,甚至還有默不作聲的行為,所以我覺得這次這個女的做的對了】
【@樓上 我覺得你拿了我的錢藏在身上,請你讓我搜身,反正你沒拿你就大大方方的讓我搜吧!】
【@樓上 萬一藏在內衣裡怎麼辦,你也搜嘛?】
【@樓上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現在的人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出來的?放在襠下偷偷帶走也是有可能的/酷/】
【我想起了地鐵女人誣陷男孩偷拍事件!是法治和人性的悲哀!】
【有證據可以告我,但你沒經過我同意拿我的東西就是搶劫了】
【事實上未經同意,拍到對方,被拍者有權要求刪除。偷拍,偷錄音違法,無論拍誰,對方不願意就屬於犯罪】
【旅遊月牙泉遇到兩個妹子穿飛天服裝很漂亮,假裝拍風景對著妹子偷拍了一張,被發現了,妹子熱情的喊我一起合照了兩張,自信陽光的女孩子真不怕偷拍,帶給人快樂和溫暖】
【這麼多不懂法還維護這個男人的人,可怕】
【@樓上 讓你報警你不報??】
【既然說他違法,那你報警啊!要她報警又不報!還說她是撿到的,撿到的就不用上交嗎?何況還有失主在這裡!】
【普法:只要沒拍到隱私部位都不算偷拍。報警也沒有用。公共場合拍攝別人不算侵犯肖像權】
【家人們誰懂啊?今天碰到了下頭男,偷拍我!長得好看有罪嗎?天啊!】
【@樓上 你個糟老頭子壞得很/偷笑/】
【/流淚/流淚/店家趕快查監控吧,現在的監控又清晰又可以收音,要不然小仙女告的你傾家蕩產】
【現在幹什麼事都是女的有理了!】
【公共場合是允許拍攝的,哪怕拍人臉且並沒有進行商用和其他惡意毀人名譽,也是沒問題的。又沒拍隱私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