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故宮門票應該分給愛新覺羅家族?(第2頁)
【五個姐妹戶口都移出去了,還回來想分錢,弟弟要是每人給十萬或十五萬談好了就不要這樣子搞,你們這樣子來鬧,想分多一點是我我一分都不會給】
【還組團來的,五個人裡一個明白人沒有/大笑/】
【如果生活有困難,可幫襯一點,但五姐妹確定不該分,自討沒趣】
【老宅拆遷得960萬,5姐妹守老宅被弟弟斷水斷電,弟弟:沒你們的份。都這麼大年紀,還跑回來爭家產。沒有什麼意思,按農村士規定,嫁出去女兒,不負責養老,也不分家產。現在法律規定,父母財產,兒女都有份。弟弟也過分,象徵性的給幾個姐姐一點錢,都把錢看得重。姐弟沒有一點情份,才有導致這樣的結果】
【@樓上 要麼不給,要麼平分,不然,沒完沒了/笑哭/】
【孃家的錢,還為什麼惦記,我家四姐弟,去年我爸媽買山六十多萬,分了我們三姐妹一人十萬,我們都不要,後來給弟弟全款買房了,只想姐妹和諧,不要為了錢迷失了自我】
【爸媽在時,5個女兒如能盡孝,服待老人終身,也許老弟還會分一部分給女兒,也理所應當,如今沒有盡到義務,就別來要錢】
【人太貪了又不好,父母的東西就應該人人有份】
【@樓上 /笑哭/你應該把道理講給你老公聽,讓他把財產分一些給姐妹】
【@樓上 我已經和老公說過,我家是老公不同意/】
【@樓上 那你抓緊去掙你孃家的財產,必須平分!】
【在農村女兒嫁出去,不會和哥哥弟弟,分父母留下的遺產的】
【都出嫁了幾十年,還要來分錢,我覺得不合適,錢是良心的標尺,為了錢,只有你想不到的】
【只能說明古人是有先見之明的,嫁出去的女兒不分孃家財產這個習俗是有道理的。每個嫁出去的女兒都回家分財產,兄弟姐妹之間親情還有沒有了?這種習俗能傳承幾千年必是有它存在的道理是,只是現在的條條款款,唉!】
【每人分個一百萬不就行了麼,畢竟是父母留下給子女們的福萌啊。剩下的歸弟弟吧。唉,一聲嘆息不可言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