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底層老百姓的悲哀

【這個事情如果作為一個案例,那就有他的缺陷,如果是一個小偷偷了錢包,然後要你3000塊錢再還回你的錢包跟身份證,你說你有理,但是小偷應該怎麼說?】

 【關鍵警察不同意你的觀點,法官不這麼認為。我們能怎麼辦?】

 【為什麼羅老師說得和現實不一樣?失主不給錢,還報警?何故?】

 【你應該反過來說,你掉了一個錢包,別人問你要3000塊錢,問題就不一樣了】

 【既然老羅說的,應該得到報酬,為什麼那麼多次的法院判決,是不應該報酬,反倒要賠償呢? 這又怎麼解釋?】

 【五一剛撿一個手包,裡面有銀行卡、身份證、殘疾人證等等,就沒有現金。帶兒子去交到派出所,小傢伙興奮半天】

 【我撿了個錢包然後把身份證跟駕照丟了,還算不算不當得利?是不是失主要舉證錢包是他的?】

 【跑出租車的時候撿到幾回手機,送回去就說了聲,謝謝,氣人】

 【合理的回報或者報酬應該收的】

 【對於現在普通人來說三千塊多了點,幾百塊合理一些,鼓勵應該給】

 【關鍵在於現在很多錢包丟了,人家還了反過來說錢少了要索賠,說啥不當得利】

 【問題的關鍵所在是如果要3萬或是30萬呢?談不攏把證件扔進垃圾桶了怎麼判?】

 【如果趁老羅講法考,就偷了他的錢包。然後跟他說要錢才歸還,行不?!你怎證明我是偷你的錢包,而不是撿的。證據理論,佔有人主張佔有取得是合法的,具有高度可信,推定具有高蓋然性,除非有相反證據。按民法理論,遺失物就不能善意取得,必須返還。講課就講課,整天帶貨,還帶垃圾貨。懂法律的,看他講課,就是看黃段子】

 【信你個鬼哦,敢明目張膽要錢,法官不判你個不當得利,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及物品,反正我是沒有騙財運的】

 【現在的社會風氣那麼差,就是不談報酬,只談道德】

 【打官司,你就輸了,不信,各種判決都是如此,不要被羅老師帶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