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難道守法的要禮讓違法的?!
【你最起碼犯了開車沒有做到注意觀察道路情況這一條】
【闖紅燈有情可原。如果撞紅燈,那就要賠償損失了!】
【定個主責,不能再多了。畢竟非機動車是弱勢群體。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基本上都讓機動車搞個次要責任】
【不然裝紅綠燈有什麼用呢?還不如拆了】
【直接上訴法院來判!不能妥協】
【會扣車,你能等嗎】
【這麼說吧,生活中不差錢或工作自由的,必須得跟他耗】
【關鍵人家也不差錢,也耗得起說不定後面還有人呢!】
【你要這樣說,那違法停車別人直接給你砸了,再有錢看你能買多少輛車,專門盯著你違反交規的時候直接往死了幹你】
【扣吧,先打官司,等贏了,在繼續狀告交警隊,讓賠扣車的損失】
【誰違法誰負責,法律是人人平等的不可分老少強弱,法律才有嚴謹性!】
【誰違法誰負責,正確!很多違法者受到處罰,在法盲眼裡,變成了誰弱誰有理,誰鬧誰有理。執行者會誰慣著違法分子?做夢!什麼"禮讓行人"?準確地說,叫依法停車讓行。該依法停讓行駛不停車是違法行為,此違法行為責任大於行人闖紅燈行為】
【真要按這樣執行,你看一天下來能存下來多少車,又有多少車的被砸】
【傷害施加者和傷害承受者的關係。依法傷人是不存在的。】
【嚴謹才應該對某些貌似正常行駛的做出處罰。不能讓某些沒有良知的人以此作為胡作非為的藉口,明明可以避免的——反正我沒錯,撞死活該。所以,不能絕對化。】
【沒有必要說這麼多,闖紅燈是違法的,就應該全責。只要是綠燈就可以通行,如果有規定紅綠燈幾秒可以通行或者幾秒不允許通行,交通法沒有規定。】
【即使已經變綠燈,也要等候已經變紅燈已經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先行通過才行】
【沒有明文規定幾秒通行,但是有中間的三秒黃燈的,沒闖紅燈不算違法,但是,黃燈未變綠燈時通過而出了事故就要相應擔責,只要綠燈一亮就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