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千金歸家 九 二合一(第2頁)
楚雲梨居高臨下看著她:“你挺有心的。既如此,我幫你一回。”她微微偏頭吩咐:“把她送到槐花巷子。對了,把身契也送上。”
羽毛一愣,倒是沒求饒。
她心裡清楚,自己和姑爺之間的事情被發現之後肯定需要姑爺護著自己,而如今羅大江已經不在府裡,她再勉強留下來,那是自找罪受。
羅大江是被攆走了,興許身無分文,但他鄉下還有房有地……她一個丫鬟,能夠嫁給他做正頭娘子,勉強行吧!
實在是,羽毛壓根沒有別的選擇。
她只希望羅大江沒那麼蠢,回來的這幾個月裡私底下攢了銀子才好。
羽毛到槐花巷子時,天都已經黑透了。
聽到有人敲門,羅母還挺詫異。因為她發現這周圍的鄰居都不太看得上羅大江,白日裡她主動搭話,客氣的會和她寒暄兩句,有那不客氣的直接扭臉就走,根本就不願與她打招呼。
不管怎麼說,有人敲門是好事。羅母開門時臉上已經戴上了恰當的笑,還沒看清楚門外的人呢,只覺一個黑影撲來。
那黑影有些站立不穩,她下意識伸手去扶。
“姑娘說,羽毛和羅大江已經有了夫妻之實,該讓他二人有情人終成眷屬。”
話音落下,人已經上了馬車,很快消失在巷子裡,羅母一句話都沒來得及接上。
昏暗的屋中,一家三口看著羽毛。
羽毛被看得頭皮發麻。
羅父氣得胸口起伏,將桌子拍得砰砰直響:“我就說新蘭怎麼會那般絕情。原來你不止逛花樓養外室,竟然還在她眼皮子底下養了丫鬟。”
羅母只想嘆氣,她也是女人,將心比心,若她攤上這種事,只會比於新蘭更生氣!
“大江,你怎麼變成這樣了?”
羅大江伸手撫著額頭,有些厭煩雙親的嘮叨。這些天裡,同樣的話他已經聽了不少,此時已不願再聽。
出來這些天,他手頭的銀子只夠勉強過活,還沒有碰過女人。看到身段玲瓏的羽毛,他有些意動,上前拉住羽毛的手:“你這般有情有義,日後我定不負你。”
羽毛看到這屋中的擺設,心中就已後悔,但她已經沒有回頭路,只裝做羞澀模樣:“姑爺……”
羅大江不喜歡這個稱呼,從一開始進於府,他聽著這稱呼就覺得彆扭,好像他是個外人似的。
“改個稱呼!”
羽毛從善如流:“江郎!”
羅大江聽得滿意,唇邊剛扯開一抹笑,頭就被敲了一下。羅父怒斥:“你是不打算挽回新蘭了是吧?”
羅大江倒是想,但人家不願意呀。但凡一靠近府裡,還沒請人通稟呢,已經有護衛拎著棍棒上來。那凶神惡煞的模樣,一看就知若是被他們打了,定然非死即傷。
好漢不吃眼前虧嘛。
既然挽回不了,那還強求什麼?
他不想強求,但老兩口想啊!
羅家夫妻倆想著把鄉下安頓後,等兒子兒媳在城裡站穩腳跟再來投奔,結果一天好日子都沒過上……那些跑來借銀子的親戚好歹還進門吃了幾頓好的,他們這正經的長輩連門都沒能進去,想想就不甘心。
“不行,你不能碰這丫鬟。”羅母眯起眼:“把她遠遠送走,有賣身契是不是?直接賣了,剛好我們沒有銀子花!”
羽毛:“……”她以為最差的處境是變成鄉下婦人,沒想到還會被轉手賣掉。
她嚇得急忙跪在地上:“姑娘已經不可能原諒江郎,夫人留下我吧!我什麼都會做,也肯定會聽話。求您了……這被轉手賣掉的丫鬟,下場很慘的。”說話時,她已滿臉是淚,看著羅大江的眼神中滿是哀求:“江郎,我這般的品貌,若是今日離了您,說不準立刻就會有人來強佔奴婢的身子。與其被別的男人碰,奴婢寧願去死。”
她認真道:“奴婢此生,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羅大江感動於她的情意,伸手把人拉起。
邊上的羅家老兩口也被她的這番話給鎮住了。
羅母:“……”就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女人。
羅父皺了皺眉:“大江,你可要想好,留下她的話。新蘭肯定再不會原諒你了。”
本來也不會原諒,羅大江垂下眼眸,道:“羽毛對我一片情深,我實在不忍辜負。反正我本就是鄉下漢子,就當這幾個月的繁華是一場夢,爹,我們回家去吧。”
羅母:“……”
如果要是想得開,不惦記於府富貴的話,兒子來這一趟似乎也沒什麼損失。媳婦還換了一個更年輕的。
之前新蘭不能生,這位……羅母眼神在羽毛身上一掃,道:“大江的孩子都已經十歲,都說有了後孃就有了後爹,你要跟著大江也行,絕對不能生孩子!”
羽毛愕然。
這也太過分了吧?
一個女人沒有自己的孩子,只靠著男人的那點感情,壓根就不能長久享福。羅母口中的十歲孩子羽毛也見過,就是先前府裡的小少爺。
城裡正經的少爺十歲讀書知禮,基本已經知道算計人,為自己打算。那羅山寶……不過又一個莊稼漢而已,還是眼高手低的那種。
聽說他是於新蘭一手養大的,但羽毛冷眼瞧著,他對於新蘭卻並無多少尊重之意。
這樣的一個孩子,對著一直養他的母親都是那樣的態度。對後孃……只有更怠慢的,根本就靠不住嘛。
羽毛很快收斂了面上神情:“是!”
話是這麼說,她卻開始懷疑自己跟著一起回鄉下這個決定到底對不對。興許被賣了之後,處境比這樣好點?
羅家人決定留下羽毛,似乎就已經認了挽回不了於新蘭,跟於府這樣一門貴親斷絕關係。
但是,三人都挺不甘心的。
姜氏發現自己被禁足後,一開始還大吵大鬧咒罵不休,後來發現沒人搭理自己,她氣憤之餘,也只能消停。但讓她就這麼認命,絕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