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師中郎將 作品

第三百五十四章 處置俘虜(第2頁)

 只有曹魏一家施行了人役戶居各在一方的錯役制,強行將士卒與家眷分開,並將這些家眷集中到統治腹地作為人質控制起來。

 季漢和東吳都沒有如此。季漢是向來以仁義為立國之本,劉備和諸葛亮兩位主政之人都不會對軍士使用如此惡劣的控制手段。

 當年關羽麾下的數萬荊州兵馬,身居益州的劉備也沒有將這些軍士的家眷遷徙到成都作為人質控制。

 不然呂蒙在襲取荊州後,哪能憑藉城內的將士家眷對關羽的大軍施行攻心之計,關羽關平父子也不至於落得個敗走麥城、身死孫吳的下場。

 至於東吳則是因為江東士族豪強的勢力太強,部曲制的橫行也讓孫權搞不成曹魏這樣的錯役制。

 其實各諸侯為了爭奪天下並非沒有保證屬下忠誠的控制手段,但這些手段往往是針對高官將領的,專門涉及大量底層士卒的還真只有曹魏一家。

 為了更好地管理這些士卒和其家人,曹魏對他們單獨設立戶籍,稱之為士家,如遷徙到鄴城集中居住的冀州士家。

 士家中的男丁必須世代從軍,不能轉事其他行業,並且籍內其他人也必須服從國家征戰的需要,某些時候也要承擔一定的作戰任務。

 為了獲得穩定且更多的士家人口,魏廷還規定士籍內的男子和女子不可以與普通民戶通婚,只能在士家內部進行婚配。

 發展到後來,曹魏還不顧禮儀人情強行指定婚配,如果分配到女子的士家男丁全部死亡,則家中女子會被指定改嫁到別的士籍家庭,以保證她們繼續生育人口。

 士籍中的年輕男子則被稱為士息,這些人就是曹魏中軍的主要兵源,一般都會被徵召至都城服役。至於剩下的老弱病殘除了負責地方的軍事任務之外,還要承擔開墾荒地、宿衛封國等一系列徭役。

 士家的負擔如此繁重,自然會有不少逃跑之人。為了防止這種情況,曹魏還制定了士亡法,規定若有士家籍軍士逃亡,全家都要受到牽連,其父母、妻子、兒女甚至兄弟都會被處死。

 當然,曹魏還沒有傻到一味地對士家之人進行殘酷的剝削,還是會給予一些甜頭以緩解尖銳矛盾的。

 例如規定士家中人若有立下大功或別有長技者,可除士名,也就是從士家籍轉為普通的民戶。還有在某些時候因逃亡而被株連的家眷也不一定會被處死,可能會被罰為官奴婢留得一條性命。

 不過,曹魏的錯役士家制度也並非是針對所有魏軍,而是主要針對兩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