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師中郎將 作品

第六十九章 外放(第2頁)

 制書乃是漢朝最重要的皇帝詔令文書,主要用於頒佈法令、頒佈重大政策以及宣佈對諸侯王、三公、九卿、都畿近臣、太守國相這些高官顯爵的任免。

 詔書則被廣泛應用於朝廷日常行政的各個方面,乃是大漢的基本詔令文書,分為三品,每一種都有獨特的用法。

 如果說制書是單純的命令文書,那麼策書就是種禮儀性的文書,後者一般在諸侯王封爵、高官授職儀式上表達皇帝對其的尊崇、鼓勵、告誡。戒敕則是皇帝用來告誡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的文書。

 至於璽書顧名思義,只須加蓋皇帝璽,而不用加蓋尚書令璽或其他重臣璽,乃是皇帝自作或親筆書寫對大臣個人傳達勉勵、慰問或責讓等旨意。

 越嶲郡太守乃是兩千石的高官,故而朝廷對楊清的任命當然是採用制書。在諸葛亮的表奏被朝議通過後的第三天,楊清的任命制書在劉禪用完皇帝璽後經尚書檯發往丞相府,東曹掾蔣琬蓋完印後交由丞相諸葛亮用璽,然後正式下發給了楊清。

 楊清激動地接過制書打開一看,見上面主要就是一句話,即制詔丞相:其以丞相主簿楊清為越嶲太守。

 制書的起首,按後漢制,應以制詔三公起首,然季漢立國以來三公不全且不常設,故而如今朝廷借鑑的是先漢制,之所以說是借鑑,乃是由於此時朝廷並未照搬先漢舊制。

 先漢下達詔令的流程為御史大夫頒下詔令傳至丞相府,再由丞相府傳達到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一級,故先漢制書以制詔御史或制詔丞相御史起首。

 但是季漢又採取後漢制未設御史大夫,只設御史中丞,又因諸葛亮如今以丞相錄尚書事的身份總攬朝政,所以此時季漢制書以制詔丞相起首。

 按制,朝廷任命三公以下、六百石及以上官職,授職儀式都要在朝堂舉行,故而楊清明日還要親赴朝堂接受印綬。

 “明之,如今你已經為一方太守,治下數十萬百姓,可謂身肩重任啊。”諸葛亮見楊清看完任命制書後語重心長地說道:“又兼此時越嶲郡被高定佔去,僅餘一縣之地,因此你到任後千萬要多加小心、謹慎行事。”

 楊清拜道:“多謝丞相的關懷和叮囑,清定當牢記於心,到郡後必思慮完備方才行事,以不負朝廷和丞相之託。”

 “如此,吾就放心了。”

 諸葛亮知道楊清行事有時雖有些憊懶散漫,然而只要涉及到軍國要事,此子就會變得謹慎細緻。故而他對楊清上任後如何做事倒不是很擔心,反而對他上任後的安全有些擔憂,畢竟已經連喪兩任太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