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爾wr 作品

第五百一十章 真假鬼案

第五百一十章

張傳世伸手抹了兩下腦門,最後又以掌心重重的拍了自己頭頂兩下,發出‘砰砰’的沉悶擊打聲,最後道:

“我爹四方奔走,最終弄清楚了緣由。”

案件源起於前一年,有一戶姓郭的人家,一家十一口遭人殺害。

死者郭正保與其妻黃氏,二人生育三兒兩女,其中兩個兒子成年,俱都先後娶妻,兩個女兒之中,一人定了親,待嫁閨中、一人正在相看。

案件爆發時間經仵作檢驗發生於醜時三刻(約凌晨1點45分)。

郭家眾人死狀極慘,黃氏及兩個女兒、兒媳在死前俱被姦汙,此案一發生,便引起極大民慌,因此官府立案調查。

經官府走訪調查,郭家的近鄰舉報,說是事發當天夜裡的子時末(約凌晨1點左右),在郭正保的附近看到有個壯漢經過。

最終集仵作、鄰居以及打更人的口供,認定了犯事的人就是臧雄山,於是將他抓捕歸案。

可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臧雄山被抓捕後,口喊冤枉。

因為事發之地的郭正保居住於縣北,臧雄山拜的師傅恰好在當地開了個竹製品鋪,他平日住在鋪中,距離郭家僅有半刻鐘左右的路程,屬於平日打得著交道的鄰居。

“這中間發生了什麼,因為隔著天高水遠,我們當時遠在帝京,也不大清楚。”

就算是離得近,但事隔多年,當年的張傳世還年幼,許多事情也不知道。

總而言之,事後張傳世聽父親說,這樁案子是冤枉的。

因為最有力的一點證據:事發當夜,臧雄山並不在縣中。

他的養父早前幾天已經病重在床,村裡人給他捎了口信兒,於是在案發前的十來天,他向自己的東家告假,趕回了養父所在的二郎村中侍奉。

郭家人死亡的當天,也恰是他養父嚥氣之日——事後據臧雄山口供,他養父死亡的時間應該是在子時末。

二郎村距離灌江縣城要趕三四十里的山路。

山路崎嶇難走,更別提夜半三更時分,路途危險,尋常人又不是插了翅膀飛,怎麼可能會在短短不到一個時辰的功夫內就趕至灌江縣北呢?

而臧雄山養父一死,他即刻去奉請了村中有名望的族老幫他主持喪禮,想讓養父風風光光的走。

一村人一晚上都沒睡,正張羅著辦喪事,到了第三天凌晨,公差便來了,將臧雄山一鎖,說他犯了大案,把人抓進了牢中。

……

張傳世提及這樁陳年舊案時,趙福生也在認真的傾聽。

案子發生的時間久遠,又非他親眼目睹,他能說得清楚前因後果,以及一些細枝末節的東西已經很不錯了。

但是聽完之後,趙福生依舊心生疑惑。

“這個事情有古怪。”

她說道:

“其一、案發當天屬於夜深,有人在灌江口縣北發現臧雄山,是否天黑看錯人了?其二、事發時臧雄山遠在二郎村,據你所說,他養父一死,全村人都在幫著張羅喪事,照理說這就是不在場證明了。”

就算官府有意要抓人頂鍋,可涉及到村莊、宗族的案子,那就要慎重了。

搞不好激起民憤,此時民風並不開化,一言不合事態便升級了。

蒯良村最初的案子就是典型的例子。

莊老七與苟老四當時的打鬧引出蒯村沉籠案,聽到蒯良村時,萬安縣的龐知縣表情一下慎重了許多,就知道涉及宗族的案子不是輕易了結的。

不過趙福生也非天真之人,認為一些案子只憑證據便能定性。

大漢朝鬼禍橫行的情況下,有些詭異離奇的線索極有可能將兩樁原本毫不相關的事情並至一處。

她看著張傳世:

“你的話中提到了一個重點,灌江縣北的鄰居、更夫提及看到臧雄山的時間是在子時末,而臧雄山的養父也是在子時末(約凌晨一點)嚥氣,這兩個時間點有共同之處,是詭異還是巧合?”

張傳世將頭低了一下,舉手豎了個大拇指:

“大人英明。”

他拍了句馬屁,最後正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