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2章 市紀委的調查(第2頁)
陳明浩聽見鄒貴弘說的第一件事情是姚仕強涉嫌賄賂一事,第一感覺就是他們在故意針對這個人,因為前兩天田國旺在他的辦公室聊天,他提到了目前正在做的城市規劃工作,市發改委、規劃局、建設局等本單位對於重新規劃城市的積極性普遍不高,很難推動這項工作的開展,唯獨市交通局在積極的配合,並且主動提交了市交通局對於城市規劃中道路部分的規劃方案,難道是因為他太主動了嗎?
“第一件事情有關交通局局長姚仕強收受賄賂的舉報,接到舉報信以後,我們對舉報信中提到的他收受賄賂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查證,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請市委批准對其進行立案調查,第二件事情就是……”鄒貴弘說道。
“鄒書記,打斷一下,你說舉報內容基本屬實,能告訴我們他收受了幾次,共計多少賄賂嗎?”陳明浩打斷了鄒貴弘的話問道。
“共兩次,每次金額都在五千元,共計金額一萬元。”鄒貴弘說道。
“什麼時間的事情?”陳明浩抬頭看著鄒貴弘問道。
“舉報信上說的時間是在去年中秋節和今年春節。”鄒貴弘說道。
“這麼說舉報人就是行賄的人了?”陳明浩反問道。
“這個涉及到舉報人的信息我們不便透露。”鄒貴弘說道。
“好,既然這樣我就不問了。”陳明浩說道。
他原本還想為姚仕強開脫兩句,但想到鄒貴弘說了已經掌握了證據,那就說明這個人確實有問題,只是問題的人,陳明浩都不會為他開脫。
“接著說第二件事情吧 。”劉光普看見陳明浩不問了,就對鄒貴弘說道。
“第二件事情就是遵照劉書記的指示,我們對龍湖區副區長孫俊延誤煤礦事故處置一事進行了調查,經過我們外圍調查,孫俊那天因為飲酒過多,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沒有第一時間向區委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彙報,也沒有及時作出處置,導致事故救援延誤兩個小時,差點造成重大的人身傷亡,我們市紀委建議對龍湖區副區長孫俊作免職處理,降為普通科員。”鄒貴弘說道。
陳明浩聽了鄒貴弘的話,擺明了是在走過場,將孫俊的責任降到了最低,以最輕的處理方式矇混過關,看來孫俊和鄒貴弘之間的關係不錯呀。
“明浩書記,孫俊是你龍湖區的人,你認為市紀委的建議合理嗎?”劉光普在鄒貴弘說完之後,看向陳明浩問道。
“劉書記,我們先不說結論合不合理,就先說鄒書記剛才講的導致延誤了兩個小時的救援時間的說法,我就不認可,如果不是鎮上的領導看見兩個小時區裡、市裡沒有任何的動靜,把電話打給了我們區委辦公室主任,這個事故多久被我們知道還不一定,孫俊到達事故現場的時候是在夜裡十一點了,也就是說是事故發生後的六個小時以後我們才有可能知道,如果延緩六個小時救援會是什麼樣的後果,現在誰也說不清楚,畢竟我們已經順利的將人救了上來。
孫俊在到達現場的時候,謊稱自己得了心臟病才沒有向領導彙報,我們的公安幹警送他回醫院的時候,他一會兒在一院一會兒在二院,最後乾脆承認沒有在醫院進行治療,這明顯是在撒謊,是在為他的瀆職行為打掩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