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腦被掏空 作品
第六十一章 打算(第2頁)
挺矛盾的。
李啟把山羊往地上一甩,和瀋水碧打了聲招呼,就開始扒皮拆肉了起來。
米粑粑早就吃完了,這幾天,李啟都是吃的肉,每天都會在老馬的幫助下去打獵,如果打不到獵,就去抓魚。
之前不敢這麼做,那是因為他武力不咋地,跑的也不快,如果離開大路,遇到危險,那跑都沒辦法跑。
可別覺得李啟有鯉流意,所以抓魚釣魚很簡單。
水裡有的可不止是魚。
萬一鑽下去,遇到一水猴子,和你面面相覷,那你就等死吧。
惜命的李啟,在有把握之前,絕對不冒一點風險的,哪怕是找水源,也絕對不離開大路一里範圍之內。
不過嘛,自從鯉流意入門,老馬傷勢好了的之後,他就膽子明顯變大了,敢於深入一些,甚至主動去打獵抓魚了。
畢竟,就算遇到危險,打不過還跑不過嗎?能有多少野獸跑的比老馬快的?那可是龍駒!
除了這個因素之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乾糧吃完了。
不打獵,就得餓死了。
不過,好處是,從他開始吃肉吃魚之後,鯉流意的進步速度就開始突飛猛進了。
武道法門,首重毅力,次重資糧,名不虛傳。
天天吃肉的人,進步都要比別人快得多。
這幾天下來,李啟也攢了一些獸皮獸骨,肉是吃完了,但皮骨還是可以拿去賣些錢。
本來他也準備去採點山貨賣的,只不過,木耳這些,採是採到了。
但他不會保存啊……
他嘗試曬木耳,弄成幹木耳什麼的。
但很快就腐爛了。
沒這手藝,還是算了吧,每天採點自己吃吃得了,調劑一下口味。
至於蘑菇或者香菇之類的,他沒敢採。
認不出來,吃死了怎麼辦?百越之地,十萬大山,雖然盛產蘑菇之類的山珍,但種類千萬種,不是老山民,普通人去採來吃,穩穩的死在裡面。
李啟可不想吃完之後看見小人在眼前蹦跳。
剝皮拆肉完畢,李啟把下水放進河水裡衝,等衝十幾分鍾,異味就沒有了,至於肉,現在就可以開始放進鍋裡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