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必須應戰(第2頁)
“閃電爆料”怎麼說也是個近千萬粉絲的大v,網上的資料很好找,他原名賈言,畢業於某某大學,一開始做的是記者,用報社記者的身份註冊博客,然後利用報社之便,很快就把賬號經營了起來。
之後脫離報社,成為獨立的撰稿人和爆料者,從此一發不可收拾,而他所爆的料幾乎都是大料,所以很是受到一些八卦粉絲的喜愛,博客粉絲也漸漸地接近千萬。
不過他的爆料事業也並非一番順利,之前有過多次被被他爆料的人投訴的經歷,只是投訴他的人本身沒有什麼勢力,要麼投訴失敗,要麼投訴成功也就獲得了一點點補償。
對賈言來說,根本就不痛不癢,也許是覺得爆料成本很低,他就在這條路上越走越遠。張昭還發現了一個規律,賈言很懂得趨吉避凶,被他爆料的人,基本身份都不高不低,對他造不成威脅,就算偶爾有些身份比他高的,那也是經過了實錘之後的,所以他雖偶有波濤,但是卻一直沒有翻船。
本來一線大明星對他來說,是絕對應該要避開的目標,除非已經實錘了,但簡明方只是六年前的一線大明星,經過六年的沉寂,現在別說一線了,三四線都沒有。
要不是上了奔跑吧兄弟這個熱門綜藝,恐怕都沒人能想起他是誰,所以這也是賈言敢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隨便亂說話的原因,因為篤定了簡明方不能拿他怎麼樣。
去告他?賈言一點都不怕,首先,他沒有直接點名字,其次,他也不算亂說啊,因為六年前就發生過這種事,當時簡明方也沒有解釋啊。最關鍵的是,現在全網幾乎一片針對簡明方的聲音,他告得過來嗎?張昭猜到了賈言的想法,不過他可不是簡明方,他的目標很簡單,先針對這些網絡大v和博主,只要他們不起跳,那麼水軍再怎麼帶節奏也有限。
查過賈言的資料後,張昭知道該怎麼做了。這個“閃電爆料”和當初的“吃瓜玩樂”很像,不過“吃瓜玩樂”早已經封號了,被齊玥舉報查實是造謠生事,後面還賠了一大筆錢,從此銷聲匿跡。
眼下這個賈言不過是第二個“吃瓜玩樂”,差別只是前者有900多萬粉絲,而後者才300多萬粉絲。
他打開“才高九鬥”的博客,開始編輯文字:“大家都知道,我一向正義感十足!”
張昭先給自己弄了一個玩笑似的開頭,不過這就是他立的“才高九鬥”的人設。
接下來就是正文了:“所謂路不平有人踩,理不平有人擺。博客上有某位賈姓博主,號稱閃電爆料,承諾其爆料的真實性,其實根本就是一派胡言,我看過他爆料的內容,很多都是虛假不實,他自己胡編亂造出來的。聽說這人從小就壞透了,三歲偷看女孩子洗澡,4歲就逼女孩子偷看他洗澡如此一個壞種,所爆的料又有什麼真實性可言?
希望廣大的網友,不要被某賈姓博主給欺騙了,也希望這樣的博主,今後別再出現了,還博客圈一個朗朗乾坤。”
寫完後,張昭覺得沒什麼問題,立即上傳到博客裡。他也沒有直接點明是誰,但賈姓博主,又號稱“閃電爆料”,別人一看就知道是哪個,就跟對方說簡明方一樣,雖然沒直接說簡明方的名字,但就差寫出簡明方的身份證號了。
上傳之後,張昭又打開拇指,接下來是準備如法炮製針對某個造謠生事的拇指網紅了。
賈言作為網絡大v,博客近千萬的粉絲,日子早就過上了美滋滋的生活,不愁吃喝,也不愁錢財。
擁有這麼多粉絲,現在是別人乖乖主動把錢送到他面前,根本不需要他去自己動手。
他現在來錢的路子有好幾條,但最賺錢的始終只有兩條,一是拿到某個名人的黑料,直接發過去,對方自然知道該怎麼做,給了一筆“封口費”,他就能好好地保守秘密。
二是給人當“刀子”,有哪個有錢人看誰不順眼,又不屑親自下場跟人家開撕,那麼就會給他一筆錢,讓他幫忙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