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加大力度(第2頁)
由此可以看出,賈言的內心還是很忌憚自己這個超級大v的,並不想跟自己開戰,果然是個欺軟怕硬的小人。
張昭覺得,自己先前寫得太仁慈了,應該罵得更狠一點,反正“造謠”這種事,賈言早就做過很多次了,他可以做,為什麼自己就不能做?真要告自己,那行,讓簡明方去告他,彼此互相告來告去,就看誰耗得起?
這次可不能像上次那樣心慈手軟了,至少要把賈言給罵痛了,罵狠了,讓他感受到切膚之痛,才知道被造謠的可怕。
在腦中思慮了一下,張昭開始動手打字:“賈某人說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真的把我嚇到了,我想的是,這世上真有如此厚顏無恥之人?他自己造謠別人,隨便中傷別人,就沒想過法律的武器嗎?現在被人說兩句,馬上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這種我可往彼不可往的雙重標準,實在讓人汗顏啊,不得不說一句,論厚顏無恥,賈某人認第二,就沒人敢認第一。你說我造謠,那麼請拿出證據來。這句話不正是賈某人的名言嗎?原來說別人是非,不是自己要拿出證據,而是要別人提供自己清白的證據,哈哈,這真是笑死人了。
我說賈某三歲偷看女孩子洗澡,四歲逼女孩子偷看他洗澡,五歲去掀女孩子的裙底,六歲就強行扶老奶奶過馬路,其實老奶奶已經走過來了,七歲就把自己閹了想去當太監這些東西,賈某人可以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做過嗎?
在這裡,本人有一則小故事願跟大家分享:
傳聞在古時,有個州的太守名田登,為人專制蠻橫,因為他名登,所以不許州內的百姓在談話時說到任何一個與登字同音的字。
於是,只要是與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來代替。誰要是觸犯了他這個忌諱,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輕則挨板子,重則判刑。不少吏卒因為說到與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一年一度的元宵佳節即將到來。依照以往的慣例,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府衙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到時候前來觀燈。
可是這次,卻讓出告示的官員感到左右為難。怎麼寫呢?用上燈字,要觸犯太守;不用燈字,意思又表達不明白。想了好久,寫告示的小官員只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告示上就寫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告示貼出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尤其是一些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還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裡放三天火呢!大家紛紛收拾行李,爭著離開這是非之地。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於田登的專制蠻橫無理已經是非常不滿,這次看了官府貼出的這張告示,更是氣憤萬分,忿忿地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麼世道!
賈某人就如同這州官田登,只許自己這麼做,卻不讓別人那麼做,這是什麼道理,他以為自己是誰?”
打好字後,張昭照例檢查一遍,沒有問題即上傳到博客裡。
粉絲們一直在關注他的一舉一動,因為正義使者“才高九鬥”每次開撕,都能讓觀眾吃瓜吃個飽,這次的目標又是“閃電爆料”這個據說很有一套的人,那麼誰能笑到最後呢,大家都想一睹為快。
所以張昭上傳博客之後,馬上就有無數人看到了。看完後,留言區再一次熱鬧了起來。
“哈哈,正義使者九鬥兄果然沒有讓我失望,直接擊中賈某最脆弱的地方。”
“賈某就是個卑鄙無恥的小人。”
“九鬥兄說得太好了。”
“九鬥兄故事講得更好,賈某我看要改名叫田某某。”
“三歲偷看女孩子洗澡,四歲逼女孩子偷看他洗澡,五歲去掀女孩子的裙底,六歲就強行扶老奶奶過馬路,其實老奶奶已經走過來了,七歲就把自己閹了想去當太監賈某果然厲害,原來從小就是個壞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