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曲懷柔 作品
第282章(第2頁)
“這件事,我覺得你們雙方面對面協商更好。”
聽完警察的話,常寧毫不意外,她說:“明天中午可以嗎?”
“可以。”
“那好,明天中午我過來。”
結束通話,常寧把手機放回包裡,溫為笙說:“是警局來的電話?”
常寧點頭:“嗯,警察說周小姐的律師來了,說賠償,不道歉,讓我有時間過去和對方協商一下。”
溫為笙眉頭皺了,這個答案意料之中,是周妤錦的性子。
尤其,當時她傲慢的態度便已經說明結果。
她寧願給錢都不會道歉,她也不認為自己有錯,更不認為自己隨意傷害他人有罪。
溫為笙看常寧:“你怎麼想的?”
這件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並不小,不好解決。
如果常寧堅持要周妤錦道歉,以周妤錦的態度,那就只有一條路,告周妤錦。
但是,這樣的話常寧便會很辛苦,同時她的工作和生活也將受到影響,包括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