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相黃葉 作品
第330章 魚肉不是肉(第2頁)
瞬間餐桌上便葷香四溢。
“這怎麼”屠隆眨眨眼睛,連忙對利瑪竇道“西江莫見怪,是我傳達的意思不準,建陽也不熟悉貴教齋日習俗。”
他說完話就見利瑪竇也是臉帶微笑。
利瑪竇說道“天主教的齋日是可以吃魚的。”
屠隆一臉懵逼。
天主教徒的齋戒分為大小大齋戒連續四十天,每天只能吃一頓正餐,小齋戒可以吃三餐,但是不能吃肉。
這規矩對於傳教士來說也太過痛苦,所以歐洲天主教徒漸漸發展出一套替代方法。
首先定義“肉”為溫血哺乳動物的肉,那麼雞蛋自然不算肉,一切魚蝦蟹也全都不算肉。
至於喝酒就更沒有什麼好禁的了,修道院啤酒在中世紀時就已經聲名遠播,甚至教皇還表示過啤酒是很合適的“四旬齋餐飲代替品”。
聽了利瑪竇的解釋,屠隆目瞪口呆,第一次知道天主教的齋戒是這麼回事。
屠隆用筷子指著那一盅紅燜甲魚問道“團魚亦可吃否”
利瑪竇問明白“團魚”是什麼,點頭說道“可吃的。”
此時歐洲的修道院中往往有巨大的護城河或者池塘,以供教士老爺每逢齋日不能吃肉而改吃魚的需求,烏龜甲魚等動物比起魚肉口感更接近雞肉,在許多喜歡吃禽畜肉的教士以為比魚肉更好吃。
利瑪竇卻是頗為高興,他在大明傳播天主教,還告訴了明人天主教每星期的齋戒規矩,不過許多明代人以為小齋之日他就要吃素,每逢齋日請他吃飯,都只上素菜席面,其實他真是不愛吃蔬菜,只是礙於情面不好說。
夾了一筷子紅燒甲魚,利瑪竇慢慢咀嚼,道“這團魚味道不錯,下次齋日可以買來吃。”
屠隆見他大嚼甲魚,搖頭道“貴教的習俗,在我們明人看來真是想象不到,在齋日卻是連團魚也入口的。”
甲魚在明代人心中以為是大葷,和狗肉一樣,明代許多不喜歡吃葷腥的人都不願意嘗試甲魚肉。
利瑪竇笑道“我在大明生活許久,知道能夠讓人尊重的方式便是有一說一,不要隱瞞,我們教中就是這樣的戒律,沒必要故意迎合誰的意願,將它說的更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