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寒煙 作品
第138章 被賣掉的女兒2
就這樣,原主到了養父養母家。
養父養母很和善,對原主很好,還供原主讀書,原主也爭氣,讀了高中畢業,自己還在杭市找了一個工作。
已經落戶在杭市另一個村子的王母聽說後,來找她要錢,還在廠門口撒潑打滾,罵原主不孝,並鬧到了領導面前。
最後,原主答應一個月給王母十塊錢。
但之後,王母經常來找她,各種藉口要錢。
原主不給,王母就在廠裡大吵大鬧。
每次,原主都在被逼無奈之下給王母錢,王母才會離開。
有這樣一個生母在,讓原主一直都找不到對象,在三十歲那年,才嫁給了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鰥夫,但因王母時常來要錢,丈夫一家人對原主並不好。
直到原主給丈夫生下一個兒子,她在婆家的日子才好過了點。
九十年代初,葛家村拆遷,養父養母分到了三套房子,還有二十萬塊錢,恰巧弟弟王大寶因為賭博欠了三萬塊錢高利貸,王父王母來逼迫原主拿錢替王大寶還高利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