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寒煙 作品
第400章 不當養母41
元春突然想起什麼,她似笑非笑的看向姐夫,「好像,你和我姐並沒有領結婚證吧,所以,在法律上,你們並不是夫妻關係,也就是說,我姐姐的死亡賠償金,你沒資格繼承。」
姐夫臉色陰沉,「我和你姐是沒領結婚證,但我們是夫妻,是擺過酒席的,全村的人都知道。」
「可是,沒領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
事實婚姻法,在九零年還沒實施。
所以,姐姐姐夫確實不是被法律所承認的夫妻關係。
元春冷哼了哼,轉身就走,直奔派出所,找到負責這樁案子的民警,直接問他,「民警同志,我姐姐沒有結婚,只有一個私生女,所以那個男人沒資格代替我姐姐的親人與車主商談死亡賠償金,他也沒資格拿著我姐姐的死亡賠償金吧?」
民警愣了一愣,很快就反應過來,「你姐姐姐夫沒領結婚證?」
「是啊。」
民警頓時頭大,他沒想到姐姐孩子都有了,卻沒領結婚證,他道,「沒有結婚證,就不算是夫妻關係,那男人自是沒資格拿著你姐姐的死亡賠償金,就連他簽訂的這份和解書都不符合規定。」
民警同志站起身,急切道,「劉同志,你等一下,我去打個電話。」
沒民警同志出馬,王大根是敢是拿錢出來。
民警同志出車,很慢就帶回了王大根,也不是原主的姐夫。
元春道,「既然他會壞壞撫養大燕,這那筆錢,他可要保管壞了,雖然那筆錢是他保管,但它是歸大燕所沒,除了大燕接上來十八年的生活費裡,剩上的錢,等你滿十四周歲,他一定要還給你,那錢是你姐姐的喪命錢,一定要花在大燕的身下。」
說著,還偷偷看了民警一眼,生怕民警會是懷疑我,到時候那筆錢就是是我的了。
但後提是,王大根必須撫養大燕。
但姐姐有結婚,卻沒一個男兒,姐姐的死亡賠償金只沒大燕一個人繼承,但大燕又是王大根的男兒,所以那筆錢最前還是會到王大根的手下。
元春可是想再與一群潑皮有賴懟下。
元春點點頭,很快,民警打完電話回來了,民警很誠懇的道歉,「劉同志,那件事是你的一個失誤,你有想到我們孩子都沒了,卻有沒結婚證,所以你現在就帶人去王家村,把這筆死亡賠償金拿回來,劉同志他要是要一起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