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愛二順渝可 作品
第1110章 做鬼也不放過?(第3頁)
另外,那八個僕人和王大小姐都犯下侮辱屍體罪。鑑於王大小姐只有八歲,年紀太小,且不是主犯,不需要服刑,但需要接受官府的監督,其家長罰款十兩銀子,賠償死者家屬十兩銀子。
那八個僕人雖遭受王母脅迫,但面對癱瘓的王母,他們有能力反抗,本應該到官府報案。最後,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他們均被判處三年刑期,服刑期間,必須每日做苦力。另外,鑑於他們財力不足,每人只罰款二兩銀子,賠償死者家屬三兩銀子。
楊百萬一聽到“賠償死者家屬”幾個字,就眼睛放光,興奮不已,因為他是死者的親弟弟,自認為賠償的銀子應該歸他。
等唐風年宣判完畢,楊百萬迫不及待地問:“知州大人,我總共能拿到多少賠償?”
“那個死老太婆富得流油,先把她賠償的五十兩銀子給我,行不行?”
王母作為死刑犯,絲毫沒有痛哭流涕的後悔模樣,反而冷笑,反駁道:“楊百萬,你的算盤打空了。”
“那個賤人死有餘辜,而且她早就賣給我們王家,簽了一輩子的賣身契。”
“不管官老爺判我賠多少銀子,反正一個銅板也到不了你手裡!”
“賣身契”三個字,彷彿當頭一棒,楊百萬呆若木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