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愛二順渝可 作品
第1201章 冤枉?
第二天,唐風年開堂公審翠香的命案。
儘管下雨,但還是有許多人戴斗笠來旁聽。
唐風年審案時,條理清楚,對證人挨個詢問,又把仵作叫來,公開驗屍結果。
證人證言和驗屍結果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證明死者在承受打罵等侮辱之後,心病發作,導致死亡。
唐風年依照王法,懲罰那幾個打罵死者的公主府僕人,根據他們行為的惡劣程度,分別判處三年刑期和一年刑期。
服刑期間,犯人並非蹲大牢,而是要幹苦力活。
所以,那幾個僕人一聽這個判罰,就哭著喊冤。為啥冤?因為他們只是聽從長公主的吩咐去辦事,長公主一點事也沒有,他們卻受苦受難,越想越不公平。
唐風年敲響驚堂木,用“肅靜”二字警告他們,然後接著念判詞,判他們賠償死者家屬共計二百兩銀子,再分別罰銀二十兩。
罰銀是上交官府的,與賠償不同。
那幾個公主府僕人哭得眼淚和鼻涕稀里嘩啦,把“冤枉”兩個字喊個不停。
但是,公堂外旁聽的男女老少卻拍手叫好,喊道:“判得好!”
“一點也不冤!”
“害死一條人命!活該被嚴懲!”
……
忽然,有個大膽的聲音喊道:“只可惜,幕後指使的權貴逍遙法外!”
“官府欺軟怕硬,只敢懲罰小嘍囉,不敢抓山大王!”
……
此人過於大膽,甚至有煽動民意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