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愛二順渝可 作品

第67章 應該殺豬慶賀(第2頁)

 船槳那麼大的板子,重重落在肉上,砰砰作響,那聲音,聽著都疼。

 吳二桂和蘇美娟捂嘴痛哭。

 被打之人,口中被塞抹布,防止他們喊叫或者咬舌。

 打完板子後,縣太爺再次發問:“你們是否認罪?”

 “我認!”

 “我也認!”

 趙北山和趙南水趴在地上,苟延殘喘。

 縣太爺宣判:“匪盜張三、李四、王五、趙北山、趙南水……”

 “被判黥刑,刺字於臉上,然後發配到金剛山採石場,做苦力,七年後方可歸家。”

 一聽見七年,吳二桂和蘇美娟直接崩潰,癱坐到地上,拍著大腿,痛哭流涕:“苦啊——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胡三嫂悄悄離開了,回到趙地主家,把官府大堂發生的事情,事無鉅細,都一一說給趙東陽和王玉娥聽。

 王玉娥覺得解氣,眉開眼笑,道:“縣太爺英明!”

 她甚至還覺得判輕了,應該判七十年。

 趙東陽沉默,愁眉不展。

 王玉娥懶得管他了,開心地走到廚房。吩咐道:“菊大娘,宰只雞,一半炒,一半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