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愛二順渝可 作品
第67章 應該殺豬慶賀(第2頁)
船槳那麼大的板子,重重落在肉上,砰砰作響,那聲音,聽著都疼。
吳二桂和蘇美娟捂嘴痛哭。
被打之人,口中被塞抹布,防止他們喊叫或者咬舌。
打完板子後,縣太爺再次發問:“你們是否認罪?”
“我認!”
“我也認!”
趙北山和趙南水趴在地上,苟延殘喘。
縣太爺宣判:“匪盜張三、李四、王五、趙北山、趙南水……”
“被判黥刑,刺字於臉上,然後發配到金剛山採石場,做苦力,七年後方可歸家。”
一聽見七年,吳二桂和蘇美娟直接崩潰,癱坐到地上,拍著大腿,痛哭流涕:“苦啊——我的命怎麼這麼苦啊?”
胡三嫂悄悄離開了,回到趙地主家,把官府大堂發生的事情,事無鉅細,都一一說給趙東陽和王玉娥聽。
王玉娥覺得解氣,眉開眼笑,道:“縣太爺英明!”
她甚至還覺得判輕了,應該判七十年。
趙東陽沉默,愁眉不展。
王玉娥懶得管他了,開心地走到廚房。吩咐道:“菊大娘,宰只雞,一半炒,一半燉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