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愛二順渝可 作品

第778章 繼續宣判(第2頁)

 “覃富用木棍毆打,柳財先用拳頭毆打覃富一家三口,後來又拿菜刀恐嚇,雙方都遭受輕微傷勢,應該互賠醫藥費。”

 “其中,柳財用菜刀做武器,這種做法極其危險、惡劣,觸犯王法,必須嚴懲,判處二十大板。”

 “根據許仵作和鍾大夫的證詞,判定柳財應該賠償覃富一家三口的醫藥費是五百個銅板,同時判定覃富賠償柳財的醫藥費也是五百個銅板。”

 “另外,柳財在衝突之後,從覃富家拿走二十個銅板,恰好與覃富所欠債務一致。這種奪走他人錢財的做法違背王法,本應該懲罰,但鑑於柳財認罪態度良好,未奪取超出債務的錢財,本官決定網開一面。”

 “但是,如果對於錯誤的做法絲毫不懲罰,無異於向田州數萬百姓做出錯誤的示範。對純真的孩童而言,更是錯誤的教導。”

 “如果孩子聽說此人此事之後,進行模仿,必將導致更多混亂,不利於田州百姓安居樂業。”

 “所以,柳財應該公開道歉,並且加二十大板。”

 柳財和覃富都睜大眼睛,仔細聽,生怕錯過一個字。

 其中,覃富越聽越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