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劍山莊 作品

第一百六十一章 巡檢法

第一百六十一章 巡檢法

 李秉說道:“臣不敢欺瞞陛下。”

 朱祁鎮說道:“朕記得寧化縣乃是改了吏法的縣,前番朕還看到了李東陽呈上的巡檢法。卿見過沒有?”

 李秉說道:“臣見過,只是李東陽到底是年輕識淺,見識不多,他所呈巡檢法,漏洞百出,不堪為用。”

 朱祁鎮對李東陽所言卻很感興趣。

 大明原本的巡檢司,本身就有行政屬性與軍事屬性,一般來說,一個巡檢司不過百人,而且兵員也是民兵出身,甚至可以說是弓兵。有一定的義務性。

 他們大多是協助軍隊剿匪,或者在大軍退出之後,鎮守地方。

 既要聽衛所的指揮,又要聽地方府縣的招呼,從權利之上,隸屬於兵部管轄。

 但是問題是,大明衛所制度,如果不是朱祁鎮大加整頓,早已不堪之極,即便是現在,朱祁鎮對內地衛所的戰鬥力,也是存疑的。

 他唯一能依仗的就是在他視線之內的京營四十萬大軍。這才是朱祁鎮掌控天下的依仗。

 衛所尚且如此,更不要說巡檢司了。

 巡檢司缺員的事情,從來不少。甚至一度巡檢司都是發配囚犯的地方,讓囚犯在這些地方當兵。

 而且巡檢司也不是每一個府縣都有,只有在交通要衝,或者沿著長江,海邊的地方,巡檢司才多一點。

 李東陽提出的巡檢法,就是要求每一個縣都要設立巡檢,直接掌控一支武力用以打擊地方犯罪與土匪。

 如果縣域過大,一縣之中會可以多佈置一些巡檢。

 之所以如此,看似地方無事,但是細細看的話,幾乎每一個縣都有土匪,還有豪族,如黃家一般的。

 而且越是深山老林之中越多。

 在就是調動軍隊的困難。

 大明體制之中,衛所與府縣是平行的。

 府縣方面想要調動軍隊,只能上奏。朱祁鎮設立巡撫統領三司,這才讓三司之間能夠統合在一起。

 軍隊指揮乃是都指揮司的事情,而府縣體系乃是布政司的事情。

 也就是說,某一縣有土匪,想要剿滅的話,要麼縣令自己組織百姓出人出力,而真正平頭百姓哪裡有什麼人力物力,也就是地方士紳的家丁或者武力,要麼就上報省裡,要巡撫點頭才是。

 前者難度很大,不是每一個縣令都能長袖善舞,將一切協調好的。

 而後者。卻沒有人願意做。

 無他,他要報到省裡。巡撫看到之後,第一印象就是該縣辦事不利。

 於是乎,大明雖然是遍地土匪,除卻官道還有一些主要的河流之外,大部分地方殺人越貨的事情從來不少。哪裡有土匪,百姓都是知道的,但是在朝廷的奏報之中,是從來沒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