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紅纏 作品

第98章 筆上伏筆


 在這場遊戲的規則中,只要距離稍微拉遠,任何玩家故意為之的痕跡都無法在公共區域保留。

 所以,通過故意留下痕跡的方式來和隊友對暗號——此戰術在這個遊戲的規則體系下是行不通的。

 同樣,攻擊別人的行為大概率會造成流血,這是可以預見的事。雖然真正的目的是殺人而不是讓其流血,但「造成流血」這件事本身自然不可能被歸類於無意,而是有意。

 所以,血跡也無法留下。

 在這些大前提下,表面上看,在這場遊戲中,玩家無法在公共區域留下任何刻意為之的痕跡。至於無意間留下的東西,比如掉了根頭髮,或者走路時鞋底帶了半點兒鞋灰,這些雖然可以留痕,但這些都是無法事先預知的事,而非是可讀的線索。

 那麼,真的就一點辦法就沒有了嗎?

 不,當然是有的——

 也就是那支寫字的玻璃筆。

 玩家如果要金榜題名,就必須要寫字。

 如果要寫字,就必須要握筆。

 如果握了筆,就一定會在筆上留下痕跡,也就是指紋以及皮膚自然分泌的少許油漬。

 這些東西是不可避免的,不存在刻意的說法。除非專門故意在筆的某個地方用手按壓造成痕跡或故意留下某種類型的痕跡,否則因為正常寫字而留下的指紋不會被系統的規則抹除。

 又因為這剛好是一支玻璃筆,所以只要找好角度,就能相對清晰地看清筆上的痕跡。

 但是,這些自然形成的痕跡不具備任何意義,它唯一能傳遞的信息就只有「此前有人使用過這杆筆」,僅此而已。

 於是,基於此,逆向思維——

 如果「製造痕跡」這條路行不通,那麼,換個想法,「抹除痕跡」呢?

 正常人在握筆寫字的時候,手與筆的接觸點通常有兩個:一個是位於下側、拇指食指中指握筆挪動的著力點,另一個則是位於上方虎口處的支撐點。

 也就是說,如果拿筆的時候抓住的也是下側的那個點的話,那麼寫字過程中,從始至終都只會在玻璃筆一上一下兩個點上留下痕跡,具有明顯的區分度。

 只要是寫字,就一定會留下這個痕跡。而玩家寫字的目的是為了金榜題名,而不是為了在筆上留指紋,所以這個痕跡必然不會被規則消除。

 那麼,通過擦拭這兩個點的痕跡,就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實現信息都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