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勾欄衚衕見聞(第3頁)
“朝廷有旨:凡是以未成年少女為妓者,皆按誘取良人、略賣良人子女對待,發放邊衛充軍。”
“略賣至三口以上及再犯者、用一百斤枷枷號一個月。”
“這些人養育少女為妓,枷號示眾一月,一律流放海外。”
又指著另外一些男子,大聲道:
“《大明律·刑律》:強姦者,絞。”
“奸幼女十二歲以下者,雖和,同強論。”
“這些人犯了強姦幼女之罪,都要被判絞刑。”
“諸位來紅燈區的人,都要引以為戒!”
這一番話,聽得圍觀的嫖客凜然,生恐被錦衣衛抓了去。
但是讓他們心驚的還不止如此,因為這個巡警又指著正在張貼的告示道:
“好叫眾位得知,朝廷重製禮樂,正在修改《刑律》。”
“以後未及笄的女子,皆按幼女對待。”
“也就是說,強姦幼女的年齡,要提高到十五歲。”
“爾等嫖宿的時候,一定要認準是否及笄。”
“發現未及笄的妓女,要及時向衛尉寺舉報。”
“婚嫁也是同樣,未及笄不得成婚。”
這是禮部在制定營業區政策時,按皇帝要求做出的規定,原因還和婚姻年齡有關。
朱由檢為了減輕人口壓力、限制人口膨脹,是打算推行晚婚晚育的。
所以他把強姦幼女的年齡定為十五歲,這樣十五歲以下自然不許成婚,否則就是犯了強姦罪。
以後婚姻法還會規定,把男子最低結婚年齡定為弱冠之年二十歲,女子定為十八歲。減緩人口的膨脹速度,也減少因為年輕生育帶來的難產——
這點婦幼保健院已經統計出了數據,證明孕婦年齡過小或過大時,難產概率都更高,屬於高危孕產婦。後世統計的數據是小於十六週歲或大於三十五週歲。
大明年齡計算通常按虛歲,所以朱由檢讓婦幼保健院統計相關數據時,以十八歲和三十六歲為分界線,用以支撐婚姻年齡的修改。
報紙上也開始造勢,說明低齡生育和高齡生育的危害。
解救被當成妓女培養的年幼女子,只是其中一環。
這些人被拐的會被送回家,被賣的則會送到教坊司培養,防止送回家後仍舊會被賣。
皇家樂團和神樂觀也挑選了一些品性良好、能歌善舞的,作為樂舞生培養。
鄭鴻逵等人看了熱鬧,也受到了驚嚇,沒有再留在勾欄衚衕的心思,很快走了出去。
走到演樂衚衕那邊,他們發現一些人正在敲鑼打鼓地表演,還有人搭了戲臺唱戲。
卻是京城的樂戶被轉為良民,他們免費唱戲,感謝朝廷的恩德。
尤其是皇帝命皇家樂團改編的《女狀元》話劇戲,演得最為頻繁,很多戲班都在排練這出戏。
這出戏在樂戶中頗受歡迎,尤其是唱戲的女子很喜愛這出戏。而且因為話劇戲的形式非常新穎,在這個臨近過年的時間,很是吸引了不少人。
鄭鴻逵已經聽過幾遍,鄭芝虎等人卻沒聽過。他們津津有味地聽著戲曲,又在涼棚下點了茶水,打賞了一些銀錢。
鄭鴻逵聽戲的同時,又買了幾份報紙觀看,發現今天又出了一個大新聞。
那就是《藝林報》因為經常刊登豔情文章,被視作色情報刊看待。
以後這個報社,要像色情行業一樣繳納墮落稅——
這是墮落行業特別稅的簡稱,有時也被具體稱為色情稅、賭博稅。
和賭博有關的報刊,同樣也被牽連。
朝廷明令正規報刊不得刊登色情、賭博等墮落內容,發現後需要整改。否則不但需要繳納墮落稅,報紙發行也會受限制,只能賣給成年人。
以前很多報紙上刊登的賭場、妓院廣告,自然也被禁止了。
甚至酒類廣告是否要禁,報紙上都在爭論中。
還有人引用“玩物喪志”一說,認為一些器物同樣會引人墮落,建議朝廷收取墮落稅。
珠寶首飾、煙花爆竹等等,都在討論之列,引起更多的人爭論。(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