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音樂節評獎(第3頁)
眾人聞言點頭,沒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妥。
劉宗周負責重製禮樂,如今忙得是不可開交。
音樂節的瑣事,自然不值得麻煩他。
甚至很多人心裡,都沒對音樂節有多重視,不認為樂的地位,能夠和禮相比。
李玉在說了個大概後,又向潞王說道:
“皇爺對音樂節也有指示,說是要把廣義上的音樂項目,都要包含起來。”
“所以音樂節要有音樂類獎項,如最佳音樂獎、優秀音樂獎、作詞獎、作曲獎、編曲獎、演唱獎、演奏獎、最佳樂團、最佳指揮等。”
“殿下要負責的,就是音樂類獎項,可廣邀同道評選。”
潞王聞言頷首,對此頗有興趣。
他是真的喜歡音樂,而且想靠這個留下賢名——
朱載堉這個榜樣的作用,已經初步顯了出來。
如果未來音樂的地位提升,他們都會在歷史上留下足跡。
然後李玉又道:
“樂舞密不可分,朝廷還有樂舞生,並且要選拔樂舞人材。”
“所以音樂節還有舞蹈類獎項,由鄙人和教坊司、神樂觀諸位評選。”
這是保留樂戶的重要原因,要讓他們在各種祭祀典禮上服役。
最後才是戲劇,由馮夢龍、凌濛初兩人,負責戲劇類評選。
但是兩人還有不同,那就是擅長話本的馮夢龍,主要負責話劇類,凌濛初負責其它。
說了這些分工後,李玉又向眾人道:
“這些獎項的評選,首先要有提名。”
“諸位都是知名人士,可作為專業人士參與。”
“提名定下之後,除了專業評委投票,還要參考大眾投票,以及選出最受觀眾歡迎獎項。”
“目前初步定的,是和《京城文藝報》合作,他們把入圍名單印刷在報紙上,讀者剪報投票。”
這讓張溥來了興趣,說道:
“《京城文藝報》的發行量,應該不算多吧?”
“《明報》是四大報之一,李兄有沒有考慮和《明報》合作?”
李玉有些驚訝,說道:
“張兄的《明報》,也願參與此事嗎?”
“我和《京報》談的時候,他們只願讓《京城文藝報》參與。”
作為收編了京城抄報行的報業集團,京報集團不但有撐門面的《京報》,還有《新聞報》《文藝報》等專業報紙,都是和原本的報業人員合辦的。
甚至就連四大報之一的《大同報》,都是和京報集團合辦,只是由錢謙益主導,關係更疏遠些。
李玉最初想的,就是與《京報》合作,廣泛投放選票。
但是《京報》認為自己是全國性報紙,選票投放到外地,音樂節都過去了。
所以拒絕了此事,只願意拿出《京城文藝報》合作。
李玉好不鬱悶,卻也覺得有理,所以就沒有去找其他報紙,只和文藝報合作。
沒想到張溥在這個宴會上,主動提出合作,可以在《明報》上印刷選票。
這讓他很是高興,但是又和張溥說了顧慮。
張溥卻認為是小事,夾帶著附送就行了。
這樣讀者不需要掏錢,自然不會抱怨。
至於增加的成本,張溥認為可以在選票背後印刷廣告收回來——
可以說,在辦報一年之後,他已經熟悉了報紙運作。
要不然《明報》也不會成為四大報之一,僅次於《邸報》和《京報》。
李玉聽到張溥的辦法,對此很是高興。
甚至想著音樂節是不是能打廣告,以便收回成本。
不過在想到音樂節是第一次舉辦,最重要的是樹立名聲後,他又打消了這個想法,決定先穩一穩。
潞王則完全沒有這個想法,他只是為張溥的幫忙而高興,舉杯向對方示意。
張溥在得到這次合作機會後也很高興,因為他從李玉所說的選票中,敏銳察覺到這種評選方式的潛力。
說不定未來就有議員來報紙上打廣告,號召有選舉權的民眾,投票選他為議員。
所以他覺得在《明報》上試一試,看看這種評選的效果如何,提出章程規範。(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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