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日本受封條約(第2頁)
兩者間的差異,同樣體現了宗主國和藩屬國的差別。
但是這對日本已經很好了,因為這意味著日本在大明的待遇,不低於朝鮮、越南等外藩,也不會低於西班牙、荷蘭等外國。
只有完全屬於大明的內藩,待遇才可能優於他們。
作為代價,日本在長崎、大阪兩個地方設立了自貿區。
自貿區實行自由貿易,只要不出關日本就不能徵收關稅。
而且要設立議會自治,設置自貿區法庭獨立
審判。
這個類似租界的地方,通常是按照大明法律制定自治法律,能讓大明的人,如同在本土一般。
不過出了自貿區,大明公民就要遵守日本的法律了,他們如果犯了罪,日本有權審判,自貿區法庭監督。只有在判處死刑時,要呈報大理院複核。
大明公士等貴族和官員則按照之前互相尊重的條款,由日本司法機構和自貿區法庭一同審判,呈報大明皇帝最終裁決。
這導致公士這個不世襲的民爵繼續升值,海上有錢的商人,大多會出錢捐納公士。擁有這個爵位的人,才能在大明勢力範圍內,享有各種優待——
這也是朱由檢的目的之一,繼續給內廷摟錢。
——
條約簽訂完成後,姜曰廣和幕府都很滿意。
這個條約既尊重了現狀,也保障了雙方的權益,可謂是《俺答汗受封規矩條約》之後,大明和藩國條約的又一典範。
姜曰廣有可能憑藉這個條約獲得升遷,甚至在將來名列紫閣賢臣。
尤其是條約中和平共處、互相尊重、互惠互利這三項原則,可以說是皇帝手把手指導、讓給他的功績。
雖然天皇地位、領土範圍等條款都沒確定,姜曰廣還是很高興地道:
“只要條約在理藩院通過,將軍就正式成為日本國王了。”
“將軍可以派人,前往大明朝覲。”
鄭芝燕還補充道:
“將軍可提前派人送上禮單,讓朝廷確認回禮。”
“如果將軍需要特殊樣式的絲綢和瓷器,朝廷會提前安排。”
“這些都是特等品和一等品,需要交易到一定額度才能配貨,甚至不允許銷往海外。”
“這是聖上對將軍等國主的優待,將軍一定要把握好機會。”
詳細介紹了大明的產品分級政策,以及配額配貨等規定。
在朱由檢的規劃中,將來的朝貢會變成一種特殊的貿易形式,由大明皇室和藩國君主交易最優質的商品。
而且因為是朝貢往來,不會進行計價,還能在大明免交奢侈稅。
幕府對這個規定很是欣喜,因為大明一向是厚往薄來,不可能會虧待他們。
也因為此,幕府之前想過恢復勘合貿易,由幕府獲得勘合符,壟斷兩國間的貿易。
只是大明有意擴大通商,沒有答應這一條。之前的通商條款,並不涉及勘合。幕府極力爭取,才把兩個自貿區,都定在幕府控制的長崎、大阪兩地。
如今聽鄭芝燕講解,他們才知道大明沒有完全廢除勘合貿易,只是轉為交換優質商品。
甚至大明皇帝還放下架子,答應給他們定製商品。
這讓幕府的人紛紛坐不住,提出自己需要的各種商品。甚至向幕府將軍請求,在朝貢中佔據一定份額。
德川家光對大明皇帝如此尊重自己,同樣十分滿意。這讓他之前簽訂條約的一點屈辱感,迅速消失不見。
他嘗試著問道:
“大明朝廷,能為我定製王服嗎?”
“我想要一套更適合日本的服飾。”
姜曰廣有些不高興,因為服飾也是典章之一,大明冠服自有規定。他神色不渝地道:
“朝鮮國王也不過被特許使用親王冠服,將軍還想要什麼?”
鄭芝燕則打圓場道:
“大明會賜將軍親王冠服。”
“但是如果將軍有需要,也可以定製其它樣式的服飾,但要朝貢交換。”
還向其他官員道:
“諸位也是如此,除了朝廷賜下的冠服外,還可以定製服飾。”
德川家光和這些幕府官員,頓時高興起來。
他們對大明冠服沒有什麼感覺,因為不可能在正式場合一直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