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第515章 繼承禮法討論
“唐宋之時,嫡長子繼承製的繼承順序為:”
“嫡長子第一、嫡長孫第二,嫡長子同母弟第三,嫡長子庶弟第四,嫡長孫同母弟第五,嫡長孫庶弟第六,曾玄以下准此。”
“本朝文官蔭敘制度,也就是陛下所說的嫡長房繼承製,繼承順序為:”
“嫡長子第一,嫡長子的子孫其後,嫡長子同母弟及其子孫再後,繼室所生再後,次室所生又後。”
“如果沒有子嗣,則傍蔭其親兄弟各及子孫,伯叔及其子孫。”
“完全按陛下所說,是按房頭順序繼承——”
“只要前一房的子孫存在,就輪不到下一房。”
介紹了前朝和本朝的繼承製度後,劉宗周總結道。
自從皇帝提出嫡長房繼承製後,他們這些研究禮法的臣子,便仔細研究大明繼承製度和前代的不同。
發現確實如皇帝所說,本朝的繼承製度是按房頭順序來的,而非像前朝那樣,只有嫡長孫的繼承權高於叔叔。
大明的文官蔭敘、貴族繼承、宗室繼承,實際都是按照此法。
成祖之後的歷代皇帝,也完全符合嫡長房繼承製。
所以大部份人認為,正在制定的《大明繼承禮法》,應該按照嫡長房繼承製。
但是也有一些人言必唐宋,認為應實行前朝的嫡長子繼承製。
尤其是在一些婦人看來,大兒子小妾生下的庶子,繼承順序怎麼能在自己的其他兒子前面呢?
還是嫡長子繼承製更合適,更符合關係遠近。
面對這種爭議,劉宗周想到的辦法,就是在經筵上講解,呈請皇帝聖裁。
畢竟《大明繼承禮法》是皇帝明確表態是要遵守的,不能節外生枝,讓皇帝看到後翻臉。
朱由檢對劉宗周的態度很是滿意,他沒有直接獨斷定下此事,而是問群臣道:
“古禮說的嫡長繼承是什麼?”
“嫡長子繼承製和嫡長房繼承製,哪個更符合古禮?”
劉宗周聞言回道:
“三禮未言此事,《春秋公羊傳》曰: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
“由此引申出嫡長繼承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