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第597章 修訂水滸傳
把國會通過的議案制定為法案,是重製禮樂的重要一步。
按照皇帝的說法,這就是禮法治國——
在禮樂指導下制定法律,作為所有人都應該遵守的法案。
如果有人對法案有異議,可以提出修改。
但在沒修改前,就要繼續執行,或者由皇帝頒佈詔令臨時廢止。
劉宗周對此是支持的,《禮記·樂記》有言:
禮以導其志,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
儒家向來視禮刑為互補,把禮法作為最高層面的典章制度。
外儒內法,也是漢朝之後儒家治國的顯著特點。
只是和純粹的法家不同的是,儒家將刑名視作教化的手段,是用來防備奸人的。他們更提倡禮樂教化,提高世人的道德水平。
《禮記·樂記》有云: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這也是劉宗周重製禮樂,所希望達到的目的——
他希望用禮樂刑政,輔佐天子行王道。
劉理順作為碩儒,對此也極為認同,他向劉宗周道:
“國會能制定法案,地方議會是否能制定呢?”
“若是地方和朝廷的訴求不一,應當如何解決?”
這是劉宗周正在忙的事情之一,給國會和各級議會如何制定法案定標準,他說道:
“陛下有云,法律法規要分級別。”
“下位法不能與上位法相牴觸,同位法有矛盾的地方,要進行修改和解釋。”
“國會籌辦處的初步意思,是無論哪一級別議會,通過的法案都不能與法律相牴牾。”
“而且在成為法律前,要確定實施日期和範圍。”
“例如這次鹽業改革要制定的鹽業專賣法案,暫時就定為在北直隸實行,日期定為三年。”
“三年後再看成效,決定是否推廣到其它地方,對法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做出相應修改。”
這是經過激烈爭論後,定下的最終方案。
在皇帝的一再表態、還有戶部的極力支持下,鹽業公司專賣政策將在北直隸實施,其它地方以後再視情況推進。
發行輔幣券的事情,也是在京城、順天府實施,其它地方銀行錢莊不完善,不強行要求他們用紙幣。
劉理順聽著劉宗周的這些解釋,連連點頭認可。旁邊同樣在聽著的政務署署長倪元珙道:
“看來皇上給禮法科定的職責,要著落在這裡了。”
“禮法科以後不但要審核公文是否合法,還要審核議案。”
“不符合法律的議案,根本就不用表決。”
“議員不切實際的要求,應該果斷駁回去。”
作為政務署的署長,他對有些議員干涉行政是極為不滿的。
有些議員能提出有益建議、幫官府執行政令,他對此勉強還能忍受。
有些議員在他看來純粹是找事,提議免徵賦稅、免除徭役什麼的。
如今有了議案不能違法的規定,他當即就提出,用禮法科審核議案。
對此,劉宗周並不認可,說道:
“議會有修改法律的職責,不是所有和現行法律不合的議案,都不能夠提出。”
“國會議員可以在提出議案的同時,提議修改法律。最終結果如何,要看國會表決。”
“藩國和地方沒有修改法律的權限,但可以按照朝廷授與的自治權力,修改當地法規。”
“如果地方議案只是和某些法規相牴牾,並不是不能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