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第106章 模擬考試(第3頁)

 南北中三卷,是洪武年間南北榜案之後,逐漸確立的進士取用比例。最初簡單分為南北卷,以南六北四取用。後來進一步細化,從南北各退五卷為中卷,分為南北中三卷,比例也變成了55:35:10。

 其中南卷對應南直隸應天及蘇、松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北卷對應北直隸順天等地、山東、山西、河南、陝西。中卷對應四川、廣西、雲南、貴州,以及南直隸鳳陽、廬州二府,滁、徐、和三州。

 看似南卷錄取人數最多,對他們最為照顧。其實因為教育水平不均衡,更多的是照顧北卷中卷。就拿鄉試來說,經常有南方士子冒籍南北直隸和雲貴等地,搶佔當地名額。

 朱由檢對捐納公士落籍限制在南北直隸之外,也是考慮到冒籍問題。如果他允許公士直接在南北直隸任何州府落籍,估計捐納公士的南方士子要排隊。

 但是南北直隸作為朝廷直接統治的地方、也是大明的基本盤,朱由檢不可能侵犯兩地的利益。在兩地做出的任何調整,都是慎之又慎。

 反倒是雲貴等地,有人為了科舉去那裡落戶朱由檢會表示歡迎,就當他們是支援邊疆、科舉上自然要有優待。

 對這個取用比例,朱由檢其實有看法,但是不便說出來:

 “明法科按這個比例分配沒問題,司法官籍貫沒限制。”

 “但是明算科這個比例就有問題了,太祖明確規定,戶部官不得用浙江、江西、蘇松人。”

 “這條禁令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像太祖其它詔令被廢止,一直延續下來。”

 “蘇松江浙的人就算考上了,也不能在戶部任官。”

 考慮著這個問題,朱由檢最終沒有說出來。

 能把明法科、明算科設立就算成功,其它方面還是不要節外生枝為宜。

 明算科也不一定去戶部任官,審計總署、錦衣衛統計司、各衙門財務部門,都是他們的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