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第129章 交戰區戒嚴

 按照戒嚴制度,皇帝確實能在戒嚴區域用詔令代替法律。

 但是群臣沒有想到,皇帝這麼快就用到這一條,還是直接廢止《大明律》兵律條款。

 一些文官本能地想要勸諫,想要勸皇帝不能隨意廢止法律。兵部尚書袁可立卻說道:

 “陛下所言極是,主將不固守這一條,有些規定確實應該在關外交戰區廢止。”

 “擅調官軍等條款,也有值得商榷之處。”

 到底上過戰場,想法和其他文臣不同。在袁可立看來,皇帝廢止主將不固守這一條非常恰當,把關外劃為交戰區、在交戰區實施戒嚴,同樣很有必要。

 面對其他大臣疑惑的眼光,袁可立道:

 “主將不固守這一條有個規定:失陷城寨者,斬。”

 “如此一來,遼東在建造城寨時,必須慎之又慎,而且要安排兵馬守禦,避免城寨失陷。”

 “在城寨遭到進攻時,他們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固守城寨,向其他兵馬求援。”

 有些臣子就疑惑了,這樣不是很好嗎?不是應該的嗎?

 來宗道身為禮部尚書,有維護禮法的責任,詢問道:

 “這樣不恰當嗎?”

 “《大明律》一直如此,其中規定不應隨意廢止。”

 袁可立解釋道:

 “若在內地,這個規定沒有不恰當的地方。”

 “但是在遼東,那就很不恰當了。”

 “後金的建虜,是需要大明以舉國之力應對的大敵。他們的兵馬之強,堪比大明任何精銳。”

 “面對這樣的敵人,大明兵馬不應有任何限制,尤其在有城寨的地方,不能必須固守。”

 “建虜摸清了這一點,他們只需要進攻大明城寨,大明將士就必須守禦,後方也必須救援。”

 “否則失陷城寨的罪名,哪個官員都扛不住。”

 “這就限制了大明將士的戰術,他們在建虜來襲時,只能固守待援。”

 袁可立這個解釋,一些人聽明白了,另一些人還不明白。來宗道繼續問道:

 “守住城寨是理所應當之事。”

 “難道要廢止這一條,讓他們不再守城嗎?”

 袁可立感覺跟朝堂上這些高談闊論的官員有些說不清,有些大臣年紀很大,卻沒年紀輕輕的皇帝看得明白。

 按他們的想法,城寨失陷就該處斬,大明所有總督、巡撫、兵備、守將什麼都不用做,只要守城就好了。如果城寨失陷,就把負責人處斬。

 這種僵硬的做法,在大明節節勝利、很少有城寨失陷時還行得通。但是在戰亂四起的現在,已經不合時宜了——

 總不能只要有督撫失陷城寨,就把他們處斬吧?大明有多少督撫,足夠拿去處斬?

 不把這個規定明確廢止,只要有城寨失陷,科道官員就會彈劾,負責人就會被捉拿,然後按律處斬。

 所以這個規定,在袁可立看來是必須要廢止的。不然即使皇帝想保,可能都保不下失陷城寨的官員。

 而且袁可立上過戰場,知道主將在遇到敵人時,第一時間需要決定的,就是撤退還是固守。這對主將來說,是非常關鍵的選擇。

 但是朝堂上的大臣,卻認為守將只能固守,沒有第二條路可選。後方負責的將帥,也只能發兵救援,沒有第二條路可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