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北斗 作品

第175章 大明通訊社和報刊(第3頁)

 聽到是商業性質的單位,呂圖南頓時興致缺缺。因為他已經認識到,通政司和通訊社的關係,不是像兵部和太僕寺,而是像工部和下屬的船廠、鐵廠。

 尤其是自負盈虧這一說,讓他認識到通訊社不能通政司帶來多少好處,反而是個負擔——

 沒有朝廷撥款,通訊社如何運轉?

 一時間,他都想向皇帝請求,不要設立通訊社。

 但是,想到皇帝早就交待自己辦報,自己卻沒辦好。如果拒絕設立通訊社,這件事又落到自己頭上。呂圖南只能支持成立大明通訊社,把這件麻煩事丟過去。

 所以他主動向皇帝請求,推選通政司右參政,把這件麻煩事丟出去。

 按照以前的慣例,通參以下官員,由吏部於弘政門會選。就是由吏部尚書主持,在皇極門東面的弘政門選拔。

 朱由檢登極之後,改變了廷推、部推方法,尤其是把各寺少卿和正卿一樣部推,削減吏部職權。

 通政司通政、參議和少卿地位相當,參政這個官職更是新設。朱由檢思索之後,下令道:

 “通政司左右參政、左右通政和左右參議,以後都由九卿廷推。”

 “因為涉嫌機密,通政司所有官員,還有大明通訊社人員,由錦衣衛審查背景,並進行保密培訓。”

 “現在就推選負責大明通訊社的右參政,以有財務經驗的戶工二部官員和地方官員優先。”

 “通訊社的總編輯如果有人選,也可以一併提出來。”

 《明史·趙南星傳:

 趙南星和魏忠賢嘗並坐弘政門,選通政司參議,正色語忠賢曰:

 “主上衝齡,我輩內外臣子宜各努力為善。”

 忠賢默然,怒形於色。

 《明史·王應熊傳:

 何楷楷益憤,屢疏糾之,最後復疏言:

 “故事,奏章非發抄,外人無由聞;非奉旨,邸報不許抄傳。

 臣疏六月初十日上,十四日始奉明旨,應熊乃於十三日奏辯,旨尚未下,應熊何由知?臣不解者一。

 且旨下必由六科抄發。臣疏十四日下,而百戶趙光修先送錦衣堂上官,則疏可不由科抄矣。臣不解者二。”

 王應熊應熊始懼,具疏引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