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黨爭(第3頁)
甚至可以說,之前周永春的論罪,就是他們的手筆。
當年楊鎬這個經略戰敗,周永春作為巡撫,其實沒有被問罪,仍舊在遼東收拾殘局。但是在接連不斷的攻擊下,周永春承受不住,找了個祖母病篤的理由,請求離任回鄉。
萬曆皇帝沒有答應,但是他隨後就駕崩了。泰昌皇帝登極後,東林黨大獲全勝、眾正盈朝。周永春這個齊黨,很快以丁憂名義離職,被群臣推選的袁應泰取代。
這時候周永春仍然沒有論罪,他被論罪的時間,是在一年多後。那時袁應泰和王化貞等人或是死難、或是論斬,對比周永春來說,這些人幹得更差。
所以東林黨人霍守典就上疏參劾,說周永春應該論罪,不能讓他“優遊家園”。
周永春隨後被逮,最終審來審去,以開原撤防和他的手書有關為由,安了個論戍的罪名。實際就是罰點錢,還讓他在家裡。
這些事情朱由檢並不完全清楚,他只是覺得周永春當時在後方,開原失陷和這個人的關係不大,想把周永春赦免,讓朝中有個熟悉遼東事務的人。
但是東林黨卻不願,對周永春這個齊黨大加攻擊。這讓朱由檢覺得莫名其妙,只以為他們想把持兵部右侍郎人選。
這種結黨營私把持官位的事情,是朱由檢決不允許的。
但是對周永春的認罪文書,朱由檢也不能無視,所以他下令道:
“周永春案重審,明確開原失陷的責任。”
“兵部右侍郎一職,有合適候選人後廷推。”
把這件事情押後,不想讓東林黨如願。
《明熹宗實錄:
泰昌元年九月:
○遼東巡撫周永春以憂去,升永平道按察使袁應泰為巡撫代之。
天啟二年四月:
○刑科右給事中霍守典參舊遼撫周永春言:前此李維翰失清撫而擬闢,後此王化貞失廣寧而服辜,獨永春喪師辱國與二臣同,而開原撤防又與二臣異,乃優遊家園侈口橫辯,乞敕法司速逮,正其陷城失地之罪。付部院看議。
天啟三年六月:
○巡撫遼東周永春論戍,以開原失陷故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