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軍隊改革(第3頁)
“還有這麼好的事?”,士兵們頓時高亢歡呼起來,但畢圖爾卻在提醒所有人:別上當,劉宣將軍是十分奸詐的。
“還是聽將軍說說,畢竟挺誘人的。”大部分士兵還是願意傾聽的。
見大部分士兵願意聽下去,劉宣就接著娓娓道來,“你們有田產但不用耕作,就像是拿乾股的,我稱之為持有公共田產的士兵。”
“說的是什麼,聽不懂?”士兵們紛紛表示不理解啥是股份。
於是劉宣
首先,以西京安、朱禁城各處軍營、要塞為中核,將無主失主的土地由新設立的士兵委員會(葉成勳負責)將其上的田產和佃農全部丈量統計到“軍事公有田籍”上,而後天子大人會下達加蓋印章的文書命令,解放佃農並由政府和士兵委員會直接派遣人員監督管理。
數千人交頭接耳,發出鬧哄哄的商議聲,而劉宣等人就氣定神閒的等著這幫人的商議結果。
公有土地產生的收益,將由後勤委員會(周靜怡)、士兵委員會和農民們共享,即合同上所言的“分益權”:耕作農民享受所耕作土地一半收益,而後將其餘一半的一半繳納到後勤委員會當中作為購置武器、藥品、食品的資金,最後士兵們可以拿到四分之一,這部分資金存在士兵委員會每月利息4,用於購置未來退役養老的住宅和汽車。
不過這個“四分之一”只是個籠統的概念,合同上承諾,“未來按照士兵們的裝備和兵種不同,所享受的田產肥沃程度和產出分益,會有階梯式的差距”,比如輕型戰鬥機甲駕駛員的收入肯定最高,重型機甲與陸軍部隊次之、水兵再次之,至於地勤人員和輔助後勤人員,劉宣考慮到了戰事爆發時刻,臨時自各地徵募僱傭,打完仗就行解散,也可以節約不少金錢。
“但是細分的規則和結果,必須要等士兵委員會清查完畢後。才能確認。而且不要忘了,所有布列塔尼亞爾籍士兵等自出徵以來,許多新購置的軍服武器或機甲,都是本人斥資提供的,必須和原先自有的分割開來,所以你們在分配過公有地產後,需要向聯邦政府支付裝備費用。方可繼續使用,不願意支付者,可從頭年的軍餉裡削減。”
對於這一條,那些更換過武器裝備的布列塔尼亞,表示反對。但更多中華聯邦人特別是駕駛機甲的騎士階層表示要聽,“反正也沒多少錢,未來我們有了土地還在乎這點小錢嗎?”
“很好!”,見時機差不多了劉宣就高高舉起右手,對士兵們表示所言不虛,“我早說了。是不會虧待任何追隨我的人,這些全是你們應得的,此後耕種土地的事安心交給農民去做,你們就專心籤合同,呆在營房和堡壘當中。操練武器和戰法,而後用積攢的收益報酬,購買朱禁城裡漂亮房子和汽車,娶個同樣漂亮的女人生個漂亮的孩子……”
“此外我還特別宣佈一項激勵措施!”見火候差不多了,一旁的周靜怡也趁機添柴拱火,“那就是以後每次出戰,所得的所有戰利品四分之三上繳,其餘自主分配;對於空戰勝利的機甲駕駛員說,上繳三分之二即可,其餘也是自主分配。”
這個好,士兵們很快猢猻般手舞足蹈起來,嗷嗷叫地詢問什麼時候可以分到田產。
問題就這樣解決了……
“可是哥哥,這麼多土地,你準備去哪裡搞到?”一離開軍營,周靜怡就憂心忡忡的問道。
“這個我自有辦法,過幾天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