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洲20 作品

蕾拉的農業工廠(第2頁)

 

參加這種綜合體,小農場主都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股金,據統計到東西分裂為止,工農綜合體募集的股金多達2963億金法郎。

 

總之所有這些農業工業綜合體的共同特點就是:

 

第一,大企業和小企業配套經營。加入農工綜合體的農工企業一般由一個大企業農業、業或農場一工廠為主,其他企業或者完全喪失自己的獨立性變成大企業的一個車間,或者雖保持法律上的獨立和獨立的經濟核算,卻受綜合體的管理機構或大企業控制支配。

 

例如摩爾達維亞地區建立的十三個葡萄種植和釀酒農工聯合公司都屬後一類,像拉法耶特聯合生產公司,就是以葡萄酒銷售企業為核心,把十五個大大小小的有關企業聯合為一個綜合體,共擁有2800公頃土地、8000公頃葡萄園和兩個大型釀酒廠。銷售公司對所有農場一工廠擬定統一的工藝卡,為全公司和各個企業制定遠景計劃,集中掌握產品的生產、採購和分配。

 

第二,對產品的產、運、銷業務實行統一包攬,壟斷經管。如摩爾達維亞果品蔬菜聯合公司,就擁有100多個企業,3個罐頭廠,26個農場和農業工廠,35個採購處,若干包裝材料廠和金屬板印刷廠以及幾個汽車場,甚至還附屬有食品工業學校,工藝試驗室等部門。單是從事生產的人員就在5萬人以上。

 

它壟斷了從原料生產、採購和加工到成品銷售的過程。2019年,這個公司的產品銷售總額達42億金法郎,包括11億個標準罐頭,40萬噸以上的新鮮水果和蔬菜,以及其他產品。這個綜合體支配著整個歐洲甚至歐系布列塔尼亞市場,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