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公獨釣 作品

第265章 三曹會審。(第2頁)

 

葉坤也只能和稀泥,兩邊壓著點。

 

馬昭嘆氣:“可是那個無賴不答應啊,他承認有奸,卻不願意娶張女!”

 

“這個王八蛋,給我抓起來,打!”

 

葉坤不由得惱怒,拍案而起:“他敗壞寡婦名節,就要負責任,誰叫他偷吃的?”

 

馬昭說道:“我認為,應該支持王大虎的控訴,趕走張女,以儆效尤。”

 

葉坤皺眉:“有律法支持嗎?”

 

“有。”馬昭點點頭,說道:

 

“王二虎戰死,我們給了撫卹金,免除了張女全家的田畝稅。撫卹金當中,包含了張女今後的養身費。張女憑著撫卹金,已經夠吃飯了,卻又去私通鄰里無賴,在守孝期間做下苟且之事,實在不應該。”

 

葉坤搖搖頭:“可是我記得,戰死兵卒的撫卹金當中,沒有明確份額是給妻子的。”

 

“沒有明確份額,但是實實在在的錢,給了張女啊!”

 

“那也不行,王二虎是戰死的,他的遺孀被趕出去,恐怕會讓我們的兵卒寒心……”葉坤想了想,說道:

 

“明日將訴訟雙方,還有那個無賴,全部帶來大堂,我親自審理。”

 

馬昭欲言又止,抱拳告辭。

 

葉坤回去休息,和姜有容說起這個案子,詢問她的意見。

 

姜有容毫不猶豫,皺眉道:“這種不要臉的女人,還不打死算了?”

 

“不行,不行的。”葉坤搖頭苦笑。

 

這個案子不大,但是關涉到司法公正。

 

葉坤希望以這個案子為契機,進一步規範益州的律法,減輕刑罰。

 

其實大鼎國也有明確規定,年輕寡婦必須改嫁。

 

這是為了發展人口,也是為了社會穩定,達到所謂的“內無怨女,外無曠夫”的一種和諧狀況。

 

但是在民間,又鼓勵有了孩子的寡婦守節不嫁,和政策形成了矛盾。

 

張女的案子裡,又牽涉到財產爭奪,所以更是一團糟。

 

從大鼎國現有法律上來說,無論怎麼判決,都無法令訴訟雙方信服。

 

次日。

 

馬昭的大堂上,訴訟雙方和當地的村長、鄉老,還有那個無賴,還有張女的孃家老爹,全部到齊。

 

葉坤上堂,讓馬昭宣讀基本案情,然後詢問當事人,對基本案情有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