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堆堆 作品
第136章 滿月典禮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會被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侮辱、誹謗行為情節嚴重,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另,如果通過捏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網絡言行負責。如果遇到網絡辱罵,建議及時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共同維護清朗健康的網絡環境。”
官方沒有明確指出那閃閃的名字,卻意思很明確,每個國家公民都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閃閃並沒有做錯什麼。
至於那個蹭熱度的網紅,警方也把懲罰的情況公佈到了官網上。
這下,整個事件終於結束。
誰還能再說什麼?人家那閃閃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並沒有錯。至於那個網紅,無論她說的事情是不是真的,這件事從本身來講,也屬於兩個案件。警方自然會有其他人處理,怎麼可能會出現她說的那種情況。
從頭到尾,那閃閃都沒有出來表態,彷彿他們討論的人並不是她一樣。
那閃閃有什麼好在意的,那些人都被教育,被警告了。雖然在她看來這件事的懲罰有些輕,還不如倒黴符來的好。
當然,這話要是讓全飛聽到,他估計又要著急了。
這幾天那閃閃不敢直播,因為總是有一群人等著她直播後問她問題。這種被迫當老師的感覺有點嚇人,她乾脆藉口被師姐抓著學習的藉口不去直播。
當然,事實上醫辛並沒有懲罰她。
那天是因為醫辛看他們跟那閃閃聊的沒完,那閃閃自己一個人站著,考完試又探討了那麼久,她實在看不下去了才進去了。
後來,第二個環節那閃閃有了凳子,給遞了水,醫辛才沒有再說什麼。
.至於那閃閃現在在做什麼?她在給女兒準備滿月禮。